2月15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汕头市公安局获悉,一男子驾车过程中往车窗外抛物,被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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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对涉事男子进行了处罚。
该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平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辆白色汽车在市区海滨路行驶过程中,车内驾驶员有往车窗外抛物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即依法传唤其前往中队接受调查。
“车窗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而且是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蔺某东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
“我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不会向外抛物,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以后不会再犯了,要文明驾驶。”违法驾驶人蔺某东说。
经调查,蔺某东存在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汕头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林诗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