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周刊】
趣说《十五贯》
宋宪尧
昆曲《十五贯》的故事发生在明朝宣德年间,说的是无锡屠户尤葫芦向皋桥亲戚借得贩猪本钱十五贯,酒后回家对继女苏戍娟戏言此钱为她的卖身钱,苏女信以为真遂连夜逃走。当晚,赌输了钱的娄阿鼠潜入尤家偷盗被发现,情急之下用宰肉的斧子砍死尤葫芦,携十五贯铜钱逃逸。
巧的是,苏戍娟在逃亡的途中遇到携十五贯铜钱赴常州贩卖木梳篦髻的青年熊友兰,因害怕一个人夜行便与之结伴同行,被追赶而来的邻居和差役截获,又因所携铜钱数额吻合而误认为凶手,被无锡知县过于执判定熊苏二人通奸害命携款潜逃,判处死刑。
下面的剧情想必列位看官已经知道,无锡县把此案详至苏州府,当时的知府乃清官况钟,察觉案情有疑,亲赴现场勘查,并乔装成测字先生,在城隍庙里“巧遇”前来“求签”的娄阿鼠,套出其口供将之缉拿归案。这折《访鼠测字》乃全戏之“眼”最为精彩,整部戏情节曲折起伏,演员表演各各到位堪称经典。
为什么说它是经典呢?当时昆曲并非主流剧种而渐趋式微,建国后百废待兴,因该剧批判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歌颂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执政精神,1956年4月,《十五贯》被选进京演出,引起当时社会巨大反响,毛主席曾先后两次观看演出并给与高度评价,周总理盛赞“一出戏救活了一个剧种。除昆曲外,《十五贯》还被很多地方剧院选为必排剧目,如沪剧、越剧、锡剧、评弹等,甚至上海的滑稽戏剧团还将之排成了滑稽戏,深受观众喜爱。
盛名之下,小说原著者和后来改编的编剧似乎忽略了一个常识性问题,古代铜钱因中有方孔被世人戏谑为“孔方兄”,其实这孔是用来穿绳的,一百个钱为一串,十串一千钱为“满贯”也叫一吊(说一个人不靠谱就是“半吊子”,比半吊子还不如的就是“二百五”),用绳子穿在“钱眼”里“一以贯之”便于携带。笔者有段时间曾经收藏过古钱币,看书码字时摩挲得案头上几枚“康熙”、“乾隆”金光锃亮,因此对铜钱既有直观又有手感,顺便找出几枚明代“宣德”前后的铜钱(见文中插图)掂一掂,觉得还是有点小小的分量,查阅了有关古代钱币资料获得,“宣德通宝”官铸小平钱每枚重3.3至3.5克,每串一百钱为350克,一贯一千钱重达3500克即7市斤,十五贯的总重量竟有105斤之多,试想,尤葫芦酒醉后是如何背着这百来斤的铜钱回家的?娄阿鼠在犯了命案后如何能堂而皇之的背着这百来斤的赃款逃逸的?熊友兰又是如何背着这百来斤重的阿堵物夜行的?须知,在道路交通不发达的古代,从苏州到常州的距离至少200多里路,且路况坑洼坎坷,更何况当时世道并不太平呢!
我们再来算一下十五贯铜钱在当时的购买力:民以食为天,笔者就以大米为商品标的,明洪武至宣德年间,一贯铜钱可以官兑一两白银,而一两白银在市场上通常可以买4石大米(明制1石米约188斤),这样算来,十五贯铜钱能买11280斤大米,贩卖区区木梳篦髻此等日常家用微利之物,又何须如此大的本钱呢?显然,编剧是犯了“主观主义”的毛病了。
行笔至此,关于“十五贯”的公案似乎可以了结了,却仍觉得意犹未尽,既然题为“趣说”,列位看官,且容笔者一一道来:我们今天流通的纸币是以国家的信用为背书的,而古代的铜钱是以自身的重量为币值的,因此一般来说,前朝的铜钱可以在后朝流通,比如远的如唐朝的铜钱在宋朝流通,近的如清朝的铜钱一直到民国二十二年(即1933年),才终止清钱的流通。
虽然铜钱保值,但康熙中后期大量采买铸钱之铜,在1974年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撰的《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康熙四十年五月二十三日内务府呈康熙的奏折:“题请将湖口等十四关铜觔分别交于张鼎臣王纲明曹寅等经营本”中有明确记载(大家都知道江宁织造曹寅负责清皇室的丝绸以及成衣织造,同时还和苏州织造李煦轮流管盐、任两淮“巡盐御史”之任长达十年之久,可能并不知道曹寅曾参与过铜的采办),其中康熙三十八年十二月湖口等六关办铜二百二十四万六千三百六十斤,时隔三个月的康熙三十九年三月崇文门等八关办铜一百三十三万四千五百余斤,交由京师“宝泉”、“宝源”两局铸钱。大量的铜钱进入流通领域导致其购买力自然也就下降。
上面说到一贯铜钱在明宣德年可以买4石大米,到了清朝康熙年间的购买力如何呢?在康熙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曹寅呈于皇帝的奏折中说:“……又经访得淮扬市买米价,熟米八钱有零,糙米七钱有零不等”(康熙中期的米价大致是康熙朝的平均米价——清代一石约150斤),通过换算,康熙朝的一贯铜钱最多买米不超过300斤,比之宣德年的购买力已经缩水大半。
在《红楼梦》第六十一回中宝钗和探春为了尝鲜,请小厨房的柳嫂加菜清炒一碗枸杞芽儿,柳嫂竟然收了宝钗五百文铜钱,如果《红楼梦》里贾府的原型来自于江宁织造曹府,这一时期对应的应该是康熙末年。当然,小说中的桥段只不过是刻画了贾府大厦将倾之前,奴才们浑水摸鱼乘机捞钱的贪婪嘴脸,但我相信,既然曹雪芹《红楼梦》里的人物大多都有原型,那么,这碗价值五百钱的“清炒枸杞芽儿”也可能并非曹公杜撰。
至于熊友兰去常州贩卖的篦髻,恐怕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它的用途了。在古代中国男女都留长发,由于卫生条件有限,或者也可能是古人的生活习惯,一年难得洗几次头,更洗不了几次澡,头上身上难免滋生出一些“小宠物”来,在身上聚堆在头上做窝。没错,此物就是虱子。一千七百年前,嵇康便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高谈阔论之余脱下衣服“扪虱自闻”,后来未庄的阿Q也学着老嵇的样子,蹲在墙根下和一个叫做王胡的赤着膊比赛掐虱子,却终因不敌王胡掐虱子时那种“爆浆”的声响——显然王胡身上的虱子更肥壮——而着实打过几架。
身上的虱子可以用手捉用指掐,头发里的虱子和虫卵黏附在密密麻麻的发根里难以清除,而篦髻细密的梳齿就是清除头虱的最佳武器,在一遍遍贴着头皮梳理时,把这些东西一并清除干净,真可谓“难言之隐,一梳了之”。
笔者在写上面这些文字的时候,也是身上发痒头皮发麻,但不说清篦髻的用途,似乎也对不住熊友兰长途跋涉差点为此丢掉小命。后来,据坊间传闻,熊、苏经此一难喜结连理白首百年,成就了一段“趣话”,中国民间文学向来有大圆满之结局,在下似也不能免俗。至于青天大老爷况钟是否前来证婚,在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敢主观盲断,但有眼尖的邻居看到,尤家老宅客堂的条案上,居中供着况老爷的长生牌位……
作者简介
宋宪尧,文史研究者,书画工作者,青花瓷画创作者。爱好健身、旅游、写作、美食,有《江南遗韵》《王朝的背影》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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