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被骗婚男子申某某处获悉,湖北随州市中院对其被骗婚案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判决:假新娘尹某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尹某某违法所得89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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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维持原判。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小伙称被骗婚骗惨了:陪嫁的存款金条是假的,奔驰是租的,连岳父岳母大舅哥都是找人演的》报道显示,办完结婚酒席后,男方给了148000元彩礼,女方陪嫁了“460000元存款单”“100克金条”“一辆奔驰车”。然而,上述存款单是伪造的,金条往墙上一刮露出白色,奔驰车是租车行租来的。更令新郎申某某迷惑和无法接受的是,来参加婚礼的老丈人是假新娘请来的短剧演员,所谓的大舅哥真实身份是一名情感主播;所谓的新娘是已婚状态,怀孕是假的,甚至连年龄都是假的,实际年龄大男方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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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某某与尹某某举办婚礼。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5年12月8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载明,2015年8月19日,尹某某与崔某某登记结婚。2024年5月9日,尹某某在未与崔某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申某某在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邀请亲戚朋友举办婚礼,公开双方的夫妻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尹某某构成重婚罪。2022年5月,尹某某与申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后以怀孕、结婚为由骗取被害人见面礼金10001元、19839元钻戒一枚、婚礼收取的礼金及彩礼148000元。案发前经索要被告人归还78700元。尹某某构成诈骗罪。

曾都区人民法院认为,重婚罪应当以真实结婚为主观要件,对于以结婚为手段进行诈骗活动的,仅形式上结婚,并不具有真实的依法产生夫妻权利义务的目的,此种情况属于诈骗行为本身。因此,上述实施重婚、伪造的行为均是诈骗的手段和方式,故尹某某的犯罪行为按诈骗一罪处理。尹某某隐瞒婚姻状况,以恋爱结婚为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家境优渥、能够陪嫁大量财产及怀孕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一审判决后,尹某某不服上诉,称其与前夫崔某某婚姻名存实亡,她与申某某是自由恋爱不构成诈骗;申某某主动赠予价值19839元钻戒,不应算在诈骗金额中;量刑过重。

随州中院认为,尹某某诈骗的故意和行为明显,钻戒属于诈骗得来的财物;一审判决4年6个月,属于在量刑幅度内低档量刑。

随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