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出行需求激增
加之气温偏低
各类交通风险也随之攀升
货车违法载人的侥幸
可能瞬间打破出行的安宁
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2月10日15时许,商丘龙岗交警中队民警在龙岗镇魏庄路段开展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浙EHO***轻型货车存在违法载人嫌疑,随即将该车拦停。经现场核查,该车在毫无安全防护设施的货厢内竟拉乘了8名村民,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安全隐患极大。
据驾驶人彭某供述,车上乘客均为当地村民,去一农场干活,为图一时方便,彭某心存侥幸,罔顾法律与安全,冒险使用货运车辆违规载客。
民警对驾驶人彭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借此机会对乘车村民进行了现场普法,耐心讲解乘坐此类车辆的风险,引导大家为了自身安全,坚决拒绝乘坐货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最后,要求驾驶员对超载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货车货厢不具备载客条件
货车,顾名思义是用于运载货物的机动车辆,货厢既无安全带也无其他安全保护设施,完全不具备载客条件。
货车后车厢载人属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货车后车厢载人的危害
01
加重事故后果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后车厢、车斗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车斗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02
人货混装易坠落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后斗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岁末年初
平安是最大的期盼
请驾驶人自觉抵制货车
违法载人行为
乘车人也要主动拒绝乘坐
违法载人货车
愿每一次出行都
平安顺遂
每一个家庭都美满团圆
来源:商丘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