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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满足市民节日出行需求,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精神,经市交通局研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2026年春节期间实行临时运价通知如下:
一、临时运价时间: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即腊月廿八至正月初七),共计9天,2月24日(正月初八)零时起恢复原运价标准。
二、临时运价标准:每趟次计价器表外加价4元。
三、此次运价为临时性加价措施,计价器不作调整。
目前,怀化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已将此次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服务费加收相关规定,全面传达至主城区各巡游出租车经营单位,明确要求各相关企业、驾驶员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规范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加收政策,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执行。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和驾驶员做好对乘客的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合规有序,切实保障市民出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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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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