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运勋

(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近年来,农村地区外嫁女参与娘家父母养老开始变得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制度化。这里所说的制度化是指女儿养老从之前的“但凭心意”变成现在的“轮流养老”,即外嫁女要像娘家兄弟一般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承担同等责任。从效果上看,“轮流养老”让外嫁女的情感心意得以顺利表达、娘家兄弟的养老负担得到较大缓解,娘家父母在外嫁女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之下,身心状态也得到了明显改善。然而,外嫁女参与娘家父母养老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起码要面临两大“障碍”,第一个“障碍”是丈夫的意见,第二个“障碍”则是娘家兄弟的态度。只有跳过这两个“障碍”,外嫁女才有可能与娘家兄弟一起“轮流养老”。

一、女儿养老的第一个跳跃:丈夫的意见

在农村地区,女儿出嫁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是“泼出去的水”,她们与娘家之间只有亲戚关系,并不参与娘家父母家庭财产和社会关系的继承。儿子作为家庭财产和社会关系的继承人,同时也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责任。在“夫为妻纲”的传统伦理秩序下,外嫁女要跟随丈夫一起赡养公婆,能不能回娘家还得看婆婆脸色。这种状态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逐渐发生了很大的改观。纵然如此,外嫁女想要制度化的参与娘家父母养老,丈夫这一关肯定绕不过去。在农村地区,农民家庭分工基本延续着“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丈夫外出挣钱,妻子留守顾家。随着农村妇女市场参与和社会参与活动的增加,这让她们的家庭地位有所提高,但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丈夫的这一现实依然十分普遍。如果外嫁女想要制度化的赡养娘家父母,就不可避免的要向丈夫寻求经济支持。

一般来说,丈夫对妻子参与轮流养老并不支持,主要原因在于家庭发展能力在维持家庭再生产上已经捉襟见肘,没有经济能力负担额外的支出。此外,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家庭形成了高度灵活且紧密的家庭分工模式,妻子如果参与娘家父母轮流养老,必然会直接影响到自家家庭再生产。具体来说,等娘家父母进入实质养老阶段,外嫁女大多已人到中年或老年,她们的子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城镇化压力。为了支持子代顺利进城定居生活,她们很多从农村随迁到城市帮助子女看孩子、做家务等,缓解子代的进城压力。在这种情形之下,不仅仅是丈夫,还有儿子儿媳都不乐意她们分散时间和精力去“掺和”娘家的事情。所以,不管是从家庭经济能力还是从家庭分工来说,丈夫作为一家之主都不愿意妻子轮流参与娘家父母养老。不过,“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顾家”的性别空间分配还是给外嫁女参与娘家父母养老提空了一定的空间,丈夫纵然有所不满也无可奈何。

如果丈夫同意或支持妻子参与娘家父母养老,会有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第一,岳父岳母在自己的婚姻缔结中没有发难,甚至还给予支持,尤其是在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这会给他们内心深处埋下感恩回馈的种子。纵然力有不逮,也会同意妻子参与娘家父母轮流养老;第二,妻子在家庭生计模式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农村地区,除了比较普遍的“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顾家”的性别分工模式以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家庭分工模式,比如丈夫和妻子同时在老家开店、办厂、做生意等,形成以夫妻分工为核心的家庭经营模式。在这种家庭中,女性有工作、有收入、有地位,自然也就有话语权。她们如果想要参与娘家父母轮流养老,丈夫纵然心有不悦也不会流露出来。不过,底线是妻子的养老参与不能影响到自家家庭生计和再生产,否则一场家庭危机在所难免。

二 、女儿养老的第二个跳跃:娘家兄弟的态度

跳过了丈夫这一关,并不代表着她们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参与娘家父母轮流养老,摆在她们面前的还有娘家兄弟。按理说,外嫁女参与娘家父母轮流养老可以极大地缓解娘家兄弟的压力,他们对此应该夹道欢迎才是。然而,现实情况是外嫁女如果制度化的参与娘家父母养老,则有可能让娘家兄弟颜面扫地,特别是在外嫁女比娘家兄弟还要靠谱的时候。原因在于“养儿防老”与社区脸面高度捆绑在一起,那些不赡养父母的儿子们不仅脸面无光,还会受到地方社会舆论的指摘(民间说法:“戳脊梁骨”),并在各种社会集体活动中遭受排斥和边缘化,更有甚者在家族活动中遭到公开“审判”和“除名”。“养儿防老”除了传统伦理的规定和社会舆论的约束以外,其背后还与家庭财产继承紧密相关。事实上,只有儿子们才继承了父母的房屋、田产和钱物等,而外嫁女则被排除在家产继承之外。也就是说,父母不仅抚养儿子长大,还把所有家产传承给儿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儿子养老在经济上并不算吃亏。基于以上种种考虑,儿子们并不待见外嫁女在养老上“喧宾夺主”,但容忍她们在回娘家期间给老人带礼物、聊天说话,打扫卫生做清洁等,当然也包括外嫁女偷偷塞给老人一些红包。

然而,娘家兄弟终究没能抵挡住城镇化、市场经济和人口高龄化的冲击,开始默认那些积极的外嫁女参与娘家父母养老,有些甚至直接要求外嫁女参与轮流养老,试图以此减轻自家的养老压力。在城镇化和市场经济背景下,以“外出务工+留守务农+零散副业”为主流的混合型家庭生计模式难以支撑起农民家庭(主要是指那些有儿子的家庭)普遍面临的结婚成家、进城买房和生活消费等现实压力,家庭再生产举步维艰。在这种情形之下,家庭资源配置遵循下位优先原则,用于上位养老的资源自然也就不会很多,“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没钱花”的底线养老成为很多农村老年人的普遍状态。此外,当这些现实压力笼罩在所有农民家庭之上,所谓脸面似乎变得不那么重要,村庄社会舆论对此也噤若寒蝉。事实上,地方社会在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也在不断瓦解和日益原子化,“莫管他人闲事”成为新的信条,养老不养老就变成了家事、私事。对于这种变化,一些外嫁女的反应比较激烈,她们难以容忍自己的亲生父母遭受如此待遇,开始积极主动地参与娘家父母养老,直到与娘家兄弟一起轮流养老。

三、余论:“女儿养老”的情感、公平与未来

大家都有一个普遍共识,那就是外嫁女对娘家父母的养老反馈充满情感且毫无条件,这种情感来源于血缘之亲和抚养之恩。然而,当“女儿养老”从发乎于心的“情感反馈”转变成制度化的“轮流养老”,很多现实问题就开始凸显出来,其中最为核心的是养老中的性别公平问题。这个公平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地方。

第一个地方是娘家父母的财产继承与分配。我们在上面的分析中指出,家庭财产继承与养老具有直接关系,然而当前农村地区家庭财产继承与分配主要还是以传统的诸子分配为主,外嫁女被排除在外。如果外嫁女与娘家兄弟承担同等养老责任,而没有享受到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这显然对她们不公。这个问题在经济不那么发达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可能不明显,原因在于父母也没有什么家庭财产可以继承,无非就是几亩地和几间老旧房屋等。第二个地方是娘家父母的偏心。有一些年老父母比较有意思,他们一方面享受女儿的养老反馈,另一方面转手就把女儿送过来的钱物私下分给了儿子。这让很多外嫁女十分恼火和委屈。第三个地方是轮流养老期间娘家兄弟的退缩和消极不配合。在这种情形下,外嫁女“骑虎难下”,甚至还要承担娘家兄弟的那份养老责任。第四个地方是丧葬仪式。当前,农村丧葬仪式仍然是由男性主导的具有明确伦理秩序和内外之别的文化活动,外嫁女被排除在重要仪式过程之外,且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那些参与“轮流养老”的外嫁女对这种仪式安排尤其不满,总感觉自己的真心付出没有得到娘家和地方社会的认可。总体来说,外嫁女在“轮流养老”中虽然遭遇了许多不公平对待,但她们深明大义,只要娘家父母能有一个好的晚年生活,内心有再多委屈也在所不惜。

展望未来,女儿养老可能会面临一些新情况:一个是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提高,“女儿养老”很容易形成一种低龄女性老人照料高龄老人的局面;另一个是人口流动、跨省婚姻、城镇化等新型代际居住模式给外嫁女参与娘家父母养老带来很大的困难;再一个是纯女户家庭的女儿养老提前锁定,同时锁定的还有家庭财产继承关系,这可能会对传统家庭代际关系带来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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