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位咨询者将他的简历发至律所邮箱,附言道:“蒋律师,我看了贵所关于EB-1A的文章。我发表过论文,有媒体报道,还在协会任理事,是否符合杰出人才标准?有移民机构说我没问题,您怎么看?”然而经过律所评估后,我们给他的回复是:“您的背景非常优秀,但恕我直言,在当前移民环境下,以现有材料直接递交EB-1A,被拒风险极高。”
其实这种情况并不是少数,许多申请人误将EB-1A视为“达标游戏”——只要从十项标准中勾选三项,便可静候获批。这是申请人对EB-1A政策一知半解,也包含一些业内机构的错误引导下所产生的认知偏差。移民局审件官并非计数员,三项证据的本质不是数量,而是质量。申请人提交的每一项证据,都需指向同一个结论:申请人已跃升至领域内极少数人方能抵达的高度。因此,申请人一定要清楚,你自认为满足三条不等于移民局官员也认可了这三条,即使移民局认可你满足了三条也不代表就能获批。
这里也要聊一聊为什么律师经常会说‘不’,而中介什么都说‘能’。简单来说, 中介的“全能接”,本质是将“判断风险”转移给客户;律师的“谨慎接”,本质是将“判断责任”留给自己。对律师来说,接下不该接的案子,失去的是客户的数年光阴、移民局的清白记录、以及自己执业生涯所依托的审慎之名。中介机构“来者不拒”的底气,不源于对胜算的乐观,而源于其商业模式与法律责任的自然隔离。往往他们的退款条款会预留诸多排除项,这些排除项已经基本覆盖了人力成本。中介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试试看”对中介而言也是低风险博弈。
真正的律师通常都不会承诺结果,只会承诺审慎代理。能承诺结果的,往往早已在条款中预留了解释空间。办理移民不是买白菜,白菜买坏了可以扔了再买,移民如果办坏了会有严重后果。下次当您听到“没问题,您完全符合”时,请多问一句:若失败,谁承担?若答案指向您自己,那这份“自信”,或许只是售前流程的一部分。真正的专业,有时恰恰长着一张“拒绝”的脸。
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中的头等大事。蒋百庚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十年。尽力而为,一直都是我律所的职业操守。律所职业到现在,向来不会跟客人谈保证,谈保障,谈成功率。首先,毫无意义。其次,也违反了专业律师的职业操守。但对于习惯了谈保证保障的国人而言,似乎又莫棱两可。有条件并打算想办理美国绿卡的咨询人,无论您选择委托谁办理/申请,我律所都预祝您成功。更重要的是宜早不宜迟,切莫再次错失良机,浪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