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保护环境,可收缴的烟花为啥要集中销毁?这不就是‘一边防污染,一边造污染’吗?”

最近这段时间,不少地方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整治,收缴了一批违规、非法烟花爆竹,随之而来的集中销毁行动,让很多人发出了这样的疑惑。甚至有人直言“这是自相矛盾”,觉得禁放的意义被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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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看似矛盾的背后,藏着两个被大家忽略的关键:污染的“量级差”和“可控性”,更藏着远比环保更迫切的安全考量。今天就一次性说透,解开大家心中的疑惑。

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禁放烟花的环保诉求,和集中销毁的处置方式,从来都不是“对立面”,反而都是为了公共利益——只不过一个是“防大害”,一个是“控小弊”。

很多人疑惑的核心,是觉得“销毁也会污染,为啥还要做”。但大家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点:两者的污染,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

我们禁放烟花爆竹,防的不是“少量烟花”的污染,而是“千家万户、全城分散、连续多天”的无序燃放。逢年过节,一旦放开燃放,短短几天内,无数家庭同时点燃烟花,大量PM2.5、有害气体瞬间弥漫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噪音刺耳,燃放后的纸屑、残渣遍布街头巷尾,不仅污染空气和土壤,还会增加环卫负担,甚至引发雾霾天气,影响人体健康。这种污染,是大范围、无节制、不可控的,危害面极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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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仅仅是被收缴的“违规、非法、劣质”产品,总量和全民燃放相比,差了几个数量级。它是一次性、小范围、集中处置的,比如很多地方会选择远离城区、空旷无人的专业场地,避开人口密集区和敏感区域,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简单说,前者是“满城皆污”,后者是“局部可控”,两者的污染危害,根本没有可比性。

更重要的是,集中销毁不是“随便一烧”,而是“科学管控、无害化处置”,和大家想象中的“乱烧乱炸”完全不同。

正规的集中销毁,会有环保、消防、安监等多个部门全程值守管控:提前划定安全区域,设置防护设施,控制销毁的规模和速度,避免烟气大量扩散;对于一些可拆解的烟花爆竹,会优先进行拆解回收,将其中的火药、引线等危险成分单独处理,能回收利用的绝不浪费,能无害化处置的绝不焚烧。即便需要焚烧,也会尽量选择天气条件适宜、风力较小的时段,减少污染物扩散,将污染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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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居民随意燃放,既没有固定场地,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烟花爆竹在楼道里、小区内、马路边被点燃,污染物直接飘进居民家中,噪音扰民,纸屑乱飞,甚至有火星引燃杂物引发火灾的风险——这种“无管控”的污染和安全隐患,才是我们真正要禁止的。

还有一个被大家忽略的重点:收缴烟花爆竹后,集中销毁的第一目的,是“安全”,其次才是环保。

被收缴的烟花爆竹,大多是非法生产、劣质超标、无安全保障的产品,很多没有经过正规检测,存在药量大、稳定性差、易自燃自爆等问题,相当于一批“移动爆炸物”。如果不集中销毁,这些烟花爆竹一旦流入民间,被随意存放、倒卖,很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人员炸伤等安全事故,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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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害相权取其轻:一边是“少量、可控、短期”的轻微污染,一边是“无管控、大范围、高风险”的安全隐患和重度污染,选择集中销毁,无疑是最理性、最负责任的选择。

其实,禁放烟花爆竹和集中销毁违规烟花,本质上是“标本兼治”:禁放是从源头杜绝大规模污染和安全隐患,守护我们的居住环境和人身安全;集中销毁是对“漏网之鱼”的兜底处置,消除潜在危险,避免更大的危害发生。

环保从来都不是“绝对零污染”,而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理性选择。我们禁放烟花,不是否定传统年味,而是用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守护家园;集中销毁违规烟花,不是“自相矛盾”,而是用最小的代价,杜绝最大的风险。

愿每一个人都能理解这份用心,主动遵守禁放规定,一起守护我们的蓝天和安全,过一个平安、干净、祥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