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今天审理一宗足球运动员洗钱案,前国脚卡斯特伦( Romeo Castelen)被要求判处三年监禁。
荷兰前足球运动员卡斯特伦涉嫌通过一家中国足球俱乐部洗钱数百万欧元,这是检方对这位前荷兰国脚的指控。
2019年,卡斯特伦在史基浦机场被捕,当时他身上携带着13.9万欧元现金。
卡斯特伦今天辩称,洗钱并非犯罪行为:“我在汉堡俱乐部一共赚了600万到700万欧元。”
此案涉及涉嫌洗钱的总额为220万欧元。荷兰检察部怀疑,这些犯罪所得的现金从荷兰运往中国并在那里进行洗钱。周四在荷兰兹沃勒举行的庭审中,这一指控得到了证实。检方要求判处同案被告、一名足球球探一年半监禁。
这项持续五年的由税务局金融情报机构FIOD的调查始于2019年11月13日,当时卡斯特伦在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被捕,身上携带超过13.9万欧元的现金。他正准备登机前往香港,缉毒犬嗅出了他的手提行李中的现金。在他的一件衬衫里,鼓鼓囊囊的口袋里装着100欧元、200欧元和500欧元的钞票。
当法官要求他解释这笔钱的来源和用途时,卡斯特伦回答说:“我带这些钱是为了在香港买块手表,我认为只需要在香港登机时填写一份表格申报就行了。”
那么,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呢?卡斯特伦说:“我在赌场赢了几笔大钱。”
卡斯特伦在史基浦机场被捕时,已于一年半前结束了在荷兰林堡的职业足球俱乐部VVV的足球生涯。他倒数第二家效力的俱乐部——中国浙江毅腾足球俱乐部——在目前的调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据荷兰检察部称,卡斯特伦是该俱乐部精心策划的洗钱计划的主谋。据称,现金曾多次被秘密从荷兰空运至中国或香港。
聊天记录显示,这位中国足球俱乐部的前主席还在荷兰境内收取了大量的现金,这些现金的用途将在审判中予以澄清。
但这些现金一旦抵达中国,就会被转回嫌疑人在荷兰和德国的账户。据检方称,卡斯特伦及其同案被告伪造合同,以制造卡斯特伦及其同案被告在中国拥有合法收入的假象。
中国足球俱乐部的前主席通过聊天,讨论了用什么样的文件证明收入来源的合理。比如说,由于他效力的中国俱乐部没有降级,卡斯特伦因此获得了20万欧元的奖金。
此外,两人还称因从事球探活动获得了报酬,但检方称这些活动从未进行过。“那些球探报告都去哪儿了?”法官随后质问同案被告欧文·B(Owen B.)。
他回答说:“我写了大约三四十份关于球员的报告,把它们记录在A4纸上,全是手写的。”
卡斯特伦随后打电话给中国俱乐部提供了这些信息。卡斯特伦说:“我的手机里还有笔记,比如关于莱昂纳多( Leonardo)或凯尔·埃贝西利奥(Kyle Ebecili)这些球员的笔记。”
卡斯特伦还向他的账户存入了大量现金,总计160万欧元,通常是500欧元面额的钞票。这种钞票很少用于日常支付,但在黑社会却被广泛使用。
为了解释这些钱的来源,卡斯特伦回答称,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他曾在赌场赢过大笔钱:“我并不为此感到骄傲。但我当时饱受伤病困扰,很想念比赛的刺激,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经常泡在赌场。你可以从我的账单上看到,我赢过15万欧元、7.5万欧元和5万欧元。有时我拿了现金。”
不过,卡斯特伦的确凭借他的足球天赋积累了巨额财富。在律师杰拉尔德·罗特霍夫( Gerald Roethof l)的帮助下,卡斯特伦回顾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他先后效力于海牙和费耶诺德,最终加盟了德国俱乐部汉堡: “我在那里总共赚了600万到700万欧元。但后来,在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和中国,我每年也赚了30万到40万欧元。”
卡斯特伦曾代表荷兰国家队出场10次,退役后他要从事教练工作,如今他几乎身无分文。他的收入都花在了生活开销、购买名表和之前的房产上:“如果我粗略算一下,我赚了一共1100万到1200万欧元。但这些钱都去哪儿了?全没了?”
荷兰法院将在两周后对此案作出判决。届时,卡斯特伦和他的同案被告是否真的会入狱服刑将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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