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都N视频报道,春节前夕,中国摩托车商会致函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就该省拟推行“摩托车禁止上高速公路”政策进行“劝阻”,恳请当地研究调整“一刀切”禁止措施,由“全面禁止”改为“分类管控”。
事件缘于2025年11月27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草案第50条明确写入“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于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原因,当地解释主要出于安全考虑。应当说,这种担忧是真实的。湖南省高速公路九成以上为双向四车道,桥隧比高,雨雾冰雪天气多发,这样的路况,摩托车与汽车混行,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个出发点很容易理解。
但理解不等于认同。“只要有风险,就可以全域禁止”如果成为立法逻辑,很多合法权利都可能被以“安全”的名义整体剥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管理风险正是政府的职责,把“管理难度”包装成“安全必然”,本质上是行政工具箱里只剩一把“禁”字锤。
高速公路摩托车管理,在技术上并非空白。排量门槛可以筛选动力性能不足的旧车,专用车道可以隔离速度差,智能监控可以对超速摩托车精准执法。北京、贵州、安徽已有多年探索,山西2025年刚完成从“禁”到“放”的政策转身,这些地方的经验证明:可以管,也管得住。
但“管得住”需要前置投入,要修订收费系统,要与导航平台协同发布提示,要培训一线执法人员区分合法骑行与危险驾驶,要在事故定责时摆脱“摩托车上路就是原罪”的惯性思维。每一件都需要跨部门协调,每一件都比“加块禁令牌”麻烦。
而“禁”呢?一块牌子,一纸通告,决策成本低、执行成本低、追责风险低。这种“麻烦回避型治理”极易形成路径依赖。
当前,《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仍处于立法审议阶段,中国摩托车商会选择正式致函立法机关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应该说是成熟的行业治理参与,值得肯定。商会没有全盘否定地方的安全管理诉求,而是提出了一套替代方案:分类管控、试点先行、排量门槛、完善标志、多方论证。这不是“管不管”的分歧,而是“怎么管”的切磋。
其实,湖南也并非没有能力做精细化管理。据称,该省高速公路智能化监控覆盖率居全国前列,ETC门架系统、视频监控、气象感知设备一应俱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识别摩托车号牌、监测车速、限制特定车道。问题不是“能不能管好”,而是“愿不愿试”。
湖南是摩托车大省,根据湖南交警总队的数据,截至2021年4月底,该省登记注册摩托车550.3万台,其中二轮摩托车477.6万台。涉及这么大的用户群体,公众有理由期待一个更完整的决策过程:公开的安全评估,充分吸纳各方意见,严肃讨论替代方案。哪怕最终结论仍然是“禁”,只要走好这套程序,也是一次负责任的治理样本。□杨瀚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