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小钟 本报通讯员 钟州琼 何纪源 尹翔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通过一次调解成功化解两起加工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撤回上诉申请,并现场履行付款义务。

据悉,这两起案件源于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某玩具公司与李某(化名)长期合作,该玩具公司提供货物原材料委托李某加工生产。2022年6月,双方就加工费及延迟交货的违约金等问题协商未果。

2025年1月,李某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案涉玩具公司支付其加工费。法院一审判决该玩具公司向李某支付加工费2.8万余元。

同年7月,案涉玩具公司诉至南雄市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擅自低价变卖玩偶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南雄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李某赔偿玩具公司1.12万元。

对此,两案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起上诉。

南雄市人民法院调解人员在接到该案司法释明工作后,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查明事实、裁判依据并组织调解。其间,调解人员深入梳理案情,厘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边界,向玩具公司释明按期支付货款的合同义务,同时向李某解读行使留置权的合理限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分析上诉的利弊与得失。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玩具公司现场支付李某1.8万元。至此,两起合同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据悉,自2025年5月以来,南雄市人民法院选派信访专员并返聘退休法官,对上诉案件及申请再审案件等开展司法释明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