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解帅康 王保洲)“我们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今年能过个好年了。”近日,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务工的农民工拿到欠薪后,第一时间向河南省沈丘县检察院检察官致电表达谢意。这起涉及120余名农民工、拖欠工资120余万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农民工的“血汗钱”在春节前有了着落,一度搁浅的项目也得以跟进完工。
原来,该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层层分包后,由张某、王某合伙承包。但承包期间,二人利用虚假的农民工身份信息套取工资,将工程款挪用于其他项目运转和个人开支,导致120余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面对人社部门的责令改正决定书,二人仍拒不配合,不仅拒接电话,还恶意转移财产逃避责任。
2025年7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沈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多名农民工先后到该院信访反映情况。工程领域欠薪案件牵扯多方利益,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还可能导致棚户区改造项目停滞,损害更多群众利益。为此,该院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创新探索“打击犯罪+追薪挽损+项目复工”三位一体办案模式。
考虑到涉案人员多、拖欠时间久、社会影响大,检察官及时开展走访调查。经查,发包方尚有190余万元工程款未拨付,案件症结在于农民工工资账目未厘清、部分工程尚未完工。
找准症结后,检察机关一方面调取工程合同、资金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逐一厘清各方关系与工资数额,及时通报案件进展,耐心安抚农民工焦虑情绪;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沟通桥梁,组织张某、王某的家属和发包方及农民工代表协商,并提出“分期支付+担保履约+兜底保障”的解决方案,明确各方责任,推动发包方配合解决欠薪问题。
在检察官讲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后,张某亲属垫付了88万元工资,王某主动退还挪用的6万元款项,并承诺剩余工资年底前结清,农民工对二人的悔罪表现予以谅解。2025年8月初,检察机关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因张某、王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8月29日,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对张某、王某适用缓刑的建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法院判决后,涉案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复工,2025年年底,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发包方核算验收后将相关工程款拨付给张某、王某,二人随即向农民工支付了被拖欠的工资。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