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刑事法院于2月10日就一宗《冒犯君主法》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为前“前进运动”工作人员普提功·“乔”·萨拉坤( Pruttikorn “Jo” Sarakul),被控违反《刑法》第112条及《计算机犯罪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案由刑事诉讼办公室第四分署检察官提起公诉后开庭审理。

尽管普提功在审理期间潜逃,法院仍继续审理案件,并签发逮捕令,同时对其保释担保人处以罚款。

被告律师、泰国人权律师兼政治活动人士阿农·南帕 (Arnon Nampa)目前因另一宗第112条案件正在服刑,当天由监狱押解出庭旁听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前,刑事法院已于2025年12月18日就类似指控判处普提功20年监禁,同样涉及第112条及《计算机犯罪法》。

根据检方指控,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27日期间,普提功在推特发布多则被认定为侮辱及诽谤泰国王室的内容。

检方认为,这些内容可能误导公众并煽动对王室机构的敌意,同时指出被告明知相关内容违反国家安全法律。

法院审阅证据后裁定,普提功违反《刑法》第112条及《计算机犯罪法》第14条第3款罪名成立。

由于涉及10项罪名,法院按每项罪名判处3年监禁,合计30年刑期。泰媒Matichon报道称,该刑期将与此前编号A.1485/2566案件的判决连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