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魏县公安局对户籍为邯郸市魏县、无违法经历的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经查,王某某在魏县东代固镇某村一处楼西屋非法储存40件烟花爆竹,还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相关事实有违法人陈述、视听资料、物证等佐证。魏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由魏县拘留所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王某某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源:魏县公安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河北关注
2026-02-12 01:36·河北·网易号优质内容创作者
近日,魏县公安局对户籍为邯郸市魏县、无违法经历的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经查,王某某在魏县东代固镇某村一处楼西屋非法储存40件烟花爆竹,还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相关事实有违法人陈述、视听资料、物证等佐证。魏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由魏县拘留所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王某某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源:魏县公安
写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