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详情如下:

2024年5月31日至6月7日,6月11日至7月2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黄山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0月12日,督察组反馈了督察报告,并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

黄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督察反馈的问题正在有序推进,督察转办的155件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154件;对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对23个责任单位(党组织)和14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全市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常态化调度、研究、督导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持续发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统筹推进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1年以来推进142个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完成整改,450件督察转办信访件完成办结。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全市自查问题2411个、完成整改2315个。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5年排查问题1596个、完成整治1594个,推进各类问题一体发现、一体解决。

聚焦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进生物质锅炉整治和VOCs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行动,开展入河排口整治等八大专项行动。推进城市内河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污水管网新建与修复改造。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危险废物与新污染物环境管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加快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系统保护,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印发实施《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祁门县、黟县分别获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完成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域物种记录突破万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环境要素保障,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完成排污权确权,启动排污权交易与抵押贷款。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建成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千里眼”“电子岗哨”系统。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范,举办突发水污染事件跨区域应急实战演练。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GEP核算体系,推进EOD项目,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通过督察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21.7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98.4%,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首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4位。2025年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跨省界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0.71,同比改善15.5%,改善幅度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高水平。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