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平台显示,就在今日,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东莞市亿亮食品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初级农产品收购等。
图源:潇湘晨报
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由于“周瑜”与“诸葛亮”在历史上的关联性,该企业一度引发网友热议。
1月31日,有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士发表声明,指出利用“猪”与“诸”谐音注册“猪葛亮”为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伤害了诸葛后裔及敬仰诸葛亮的人们的感情。
在声明中,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士提到:我们敦请上述商家,自觉注销相关商标、变更企业名称,以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执意不改,我们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先祖名誉与社会正气。
“现在我们还没有达到要问责或者追究法律责任,这些商标是获得许可的,是没有违法的,但是我们认为商标局代表政府机构,应该更加的审核严格。我们首先是将进行发声,随后会向商标局进行申诉,如果行为实在太恶劣,我们也会保留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声明署名中的一位“诸葛亮后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
对此,有部分网友认为,这类适度玩梗的公司名称并无不妥,能够接受。但也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取名不够谨慎,应该尊重历史人物。
据潇湘晨报,2月7日,河南省三国文化研究会诸葛亮分会常务副会长顾世创告诉记者,此前就已接到各地诸葛家族代表反映此事,河南文化界对此事高度关注,拟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此事。
2月8日,河南省三国文化研究会诸葛亮分会发布声明,称反对恶意商标注册、严厉抵制虚假炒作宣传,并呼吁强化全社会制度性保护。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对此回应称,公司名称系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她同时表示,公司节后将不再经营,会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对网友的调侃表示理解。
这样的企业名称是否合法?据潇湘晨报,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律师曾接受诸葛亮后裔人士的咨询,他表示,根据《商标法》第10条之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
诸葛亮是众所周知的先贤,民众看到“猪葛亮”商标,自然而然会联系到“诸葛亮”,以此作为商标,有伤诸葛亮形象。故诸葛后裔可以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猪葛亮”商标宣告无效。使用“猪葛亮”企业名称的,法理亦同。
丁律所表示诸葛亮是历史人物,任人评说,其名誉权已经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维权的主体是死者近亲属。民法典第994条规定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现在的诸葛后裔是千年之后,并非近亲属,故非适格的诉讼原告,且要在法庭上采信其是诸葛亮后裔,需要举证,并不容易。
编辑|许绍航 杜恒峰
校对|金冥羽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潇湘晨报、奔流新闻、上游新闻及公开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