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渭南多地发布公告

春节假期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

免收停车费

蒲城县

广大市民:

春节将至,经城市管理执法局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自2026年2月15日0时至2026年2月23日24时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车主可免费停车,2026年2月24日恢复正常收费。所有车辆须按照“齐头、顺向、入位”规定有序停放,规范停在泊位内,共同维护好停车秩序。

祝广大市民春节快乐!

蒲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2月9日

白水县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为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早0时至2026年2月23日晚24时)将管辖范围内的城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封闭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免费开放,2026年2月24日早8时恢复运营管理工作。免费停放期间,请广大车主有序规范停车,蓝牌车辆请勿占用充电车位,共同维护停车秩序,并妥善保管好您的车辆和车内物品。

祝福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白水县公共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潼关县

新春佳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返乡群众及游客出行便利,有效缓解城区节日停车压力,营造安全、畅通、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城管局春节期间将城区公共露天停车场面向社会免费开放,以实际行动服务民生、温暖民心。

本次免费开放覆盖城区核心区域,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走亲访友、购物休闲、出行游玩的停车需求。春节期间,城区公共露天停车场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所有社会车辆均可免费停放、有序进出。

1. 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按车位规范停放,不占用消防通道、不随意占道停车。

2. 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场内整洁,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3. 离开车辆时请锁好车门、车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停车场仅提供免费停放服务,不承担车辆及财物保管责任。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县城管局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城市服务水平,让广大群众在平安、便捷、温馨中欢度新春佳节。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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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有序的节日氛围,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出行停车,享受免费停车的福利,平安祥和欢度春节,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自2026年2月15日早8时至2026年2月23日晚24时,城区所有道路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2026年2月24日早8时道路停车管理泊位恢复正常收费服务。

车畅于路,人悦于行!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依法文明规范停车,不随意乱停乱放,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和谐温馨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澄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2月11日

华阴市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方便服务群众,华阴市智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定于春节期间免收城区道路公共停车位停车费。

1.免费时段

2026年2月15日0点一2026年2月23日24点(正月初七)

2.开始计费时间

2026年2月24日(正月初八)0点开始计费。

3.免费区域

实行政府定价的城区道路收费泊位

华阴市智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

韩城市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满足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和来韩游客停车需求,营造幸福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城区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腊月二十八)0时至2026年2月23日(正月初七)24时停车管理相关问题通告如下:

1.市城市运营服务公司负责的全市所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免费开放,2026年2月24日(正月初八)0时恢复正常收费服务。

2.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春节期间向市民和游客开放。

3.倡导全市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所有社会投资停车场,春节期间向市民和游客免费开放。

4.各物业服务公司应采取灵活管理措施,为春节期间广大市民出入小区走亲访友提供停车便利服务。

5.广大市民和游客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停车管理规定,做到规范有序文明停车,停车前预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坚决杜绝堵塞出入通道、妨碍他人车辆通行、逆向随意停车、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等乱停乱放行为。

文明停车,欢乐过年,祝全市人民和来韩游客春节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特此通告。

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韩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0日

澄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春节期间来澄游客车辆轻微交通违法

首违不罚的公告

新春佳节将至,为促进我县文旅市场游人如织,营造温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让来澄游客感受澄城的温度与诚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对来澄旅游客车实施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人性化执法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春节期间凡驶入我县行政区域的外地籍旅游客车。

二、适用时间

自2026年2月15日起至2026年3月3日(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

三、适用情形

对来澄旅游客车属于首次实施违法行为、违法程度轻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我们将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依法予以提醒教育、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法公务的行为。

3.卫星定位装置行驶途中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非客运输经营者行为所致。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失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等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车辆在转籍、过户过程中许可证件失效5日(含)以内的。

3.无逃避检查、阻碍执法等行为的。4.该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损坏公路路产等危害后果

5.非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的。

6.责令停止经营后停止的,并按管理部门要求积极办理延长许可手续的

(三)对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不存在涂改、伪造、编造《道路运输证》等违法行为。

4.当事人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有效电子证照。

5.按执法部门要求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且经评定,车辆符合相应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

6.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同时,不存在超员超载或擅自改装等其他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在执法中做好政策讲解和暖心服务。同时,将加强重点路段巡查管控,全力保障春节期间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为广大游客和市民营造安全、舒心的出行环境。愿每一位来澄游客都能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澄城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特此公告。

澄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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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蒲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白水城投、潼关城市管理订阅号、智行华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