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民生权益受到保障,公平正义得到维护,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方面。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更高要求、对公平正义的更强期待,必须始终牢记感受公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头等大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聚焦“民生难点堵点问题”,以“如我在诉”意识妥善办理民生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聚焦民生难点堵点问题,持之以恒抓好重点民生司法政策措施落实。要落实好这一要求,关键在于将“如我在诉”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靶向发力,自2019年以来,坚持从“小切口”入手,连续八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努力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实现。
一是坚持问需于民,科学审慎选题。每年年底,我们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征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反映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从中筛选出最具代表性、普遍性的十个问题,作为下一年度重点推进的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确保了工作始终围绕群众需求展开。
二是坚持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年初,我们将确定的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作为邢台中院的一号文件印发,并在邢台市两会上公开承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官网官微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既体现自我加压、倒逼落实的决心,也展现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检验的真诚态度。
三是坚持系统推进,确保落地见效。建立完善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实施“一把手”工程,构建“党组统筹、专班推动、责任部门主抓、两级法院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征求选题、对外公示、阶段调度、年底验收、通报表扬五项制度,确保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
四是坚持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效。我们通过公开承诺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例如,自主研发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系统,线上一键核验残疾、低保等信息,推行两年来共为特殊群体缓减免诉讼费105万元;利用“示范诉讼﹢批量调解”依法妥善化解物业合同、房屋买卖、劳动争议、预付式消费等群体性纠纷,5个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既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也持续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邢台法院队伍的满意度。
聚焦“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随着时代快速发展,群众对法院的司法需求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人民法院要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全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邢台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的内容从最初聚焦优化立案流程、提升诉讼效率,到后来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再到近年来强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种变化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一是国家宏观政策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人民法院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最高人民法院重点工作以及省法院的要求都是确定“十件实事”方向的重要指引。例如,我们连续多年将服务企业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十件实事”;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围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出家庭教育指导、探望权履行承诺等举措,着力打造“法护泉娃”少审工作品牌。
二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变化。这是最根本的“风向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升级和细化,早期更关注“立案难”“办事繁”等基础诉讼便利问题,随着问题逐步解决和数字化生活普及,群众对司法效率、透明度、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同时,老年人“数字鸿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中小微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需求等日益成为社会焦点。“十件实事”也始终紧跟这些变化,及时回应新关切。
三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和形势变化。司法便民利民是持续深化的过程,许多工作需通过“试点—总结—推广”路径逐步完善,前一年实事打下的基础往往是下一年实事深化拓展的前提。例如,我们先建立导诉分流服务,逐步发展成更精细化的诉讼指引,再将类案风险评估与“两状”推广应用融合落实;先提升评估鉴定效率,再推行诉前评估鉴定机制,进而打通鉴定与调解关口,形成“鉴调一体”模式,这种循序渐进的变化体现了对司法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工作举措的系统集成。
四是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通过信访投诉、代表委员联络、“群众留言板”等渠道,以及内部案件评查、审务督察等,持续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哪些环节群众还不满意、哪些领域存在服务盲点,都会成为下一年度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重点攻坚目标;同时,基层法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也会及时吸纳提升为全市法院共同推进的实事项目。
聚焦“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置于突出位置,这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6年,邢台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更加注重将“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宏观要求具体化,精准融入司法实践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感受公正”的新维度。在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基础上,特别关注司法的“感受公正”。例如,深化判后答疑预约机制,不仅解答法律疑问,更注重情绪疏导和法理情融合阐释,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行离婚证明书在线办理,既方便快捷,又保护隐私,从细微处提升当事人司法体验和感受。
二是更加注重“源头化解”的新路径。提升生活品质离不开社会和谐与安宁,我们将进一步前移解纷关口,强化源头治理。例如,深化“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推动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推行农村土地纠纷联合调处,服务保障耕地保护、土地延包、乡村旅游等重大任务,防止矛盾升级成讼。
三是更加注重“民生关切”的新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持续精准发力。例如,优化全流程适老诉讼服务,从立案到执行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便捷的司法服务;健全未成年人监护能力认定机制,引入量化评估,在涉抚养、监护权案件中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四是更加注重“服务发展”的新举措。高质量发展是提升生活品质的基础,我们将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例如,常态化邀请企业家旁听案件庭审并组织座谈,精准对接司法需求;选取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深入企业、园区开展巡回审判,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护航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五是更加注重“程序优化”的新探索。着力在提升诉讼程序适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上下功夫。例如,探索推行执前扣划机制,深化审执协同,向前一小步,促使债权人权益更快实现,减少债务人信用影响、降低履约成本;探索在查封不动产前进行实质勘验,减少因信息不准确引发后续争议,让诉讼程序更规范、更高效、可预期。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蔺静(作者系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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