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河北省任丘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工作人员向被害人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
2023年11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去医院向主治医生了解涉案孩子的相关情况。
2024年10月24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区网信、文旅、市场部门发布《网络企业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清单》。
2026年1月6日,河北省任丘市议论堡镇中学组织开展了青少年上网利弊辩论赛。
诊断书上,小曦被确认患有抑郁症和焦虑症。病历的根源指向两年前——那时,她在校园“万能墙”上遭遇了一场持续数月的网络诽谤。
在“每分钟3000元”的金钱诱惑下,小敏添加了陌生人做好友,却不知私密的视频聊天已被录屏,转而成了胁迫自己的枷锁。
在更隐匿的角落,周某等6人(含未成年人)运营着境外“开盒”频道。他们将明星、网红等不特定人群的个人信息,变成可供交易和传播的商品。
这些不是电影桥段,而是近年来司法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
共青团中央发布的《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有近97.3%的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网络几乎成为未成年人赖以生存的空气、课堂与社交广场。当成年人还在争论每天该让孩子上网几个小时的时候,一场更隐蔽的战争已全面升级——网络暴力、隔空猥亵、隐私泄露,正悄然破坏数字原住民的生活。
面对这一复杂挑战,防御体系正在加速重构。近期,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下称《办法》),并于2026年3月起正式施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清朗的网络天空。
匿名里的恶意
——当谣言与网暴走向失控
在互联网的“隐秘”角落里,几个频道正在无声地膨胀。
周某和同伴,其中几人是未成年人,在境外软件上搭建了三个隐秘的“盒子”。他们用的工具很“时髦”:共享、购买,甚至调用“社工库”机器人。
猎物是明星、网红,或是任何一个陷入舆论漩涡的普通人。
姓名、住址、电话……超过1200条个人信息,像商品一样被码放整齐,贴上恶意的标签,公开展示,浏览量高达400万次。
“开盒”,成了他们的黑话。意思是打开一个人在网络世界的伪装盒,将其真实的一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一条侮辱性评语,就是一根引线。
频道里的关注者被煽动起来,电话、短信的骚扰与辱骂,从虚拟世界涌向现实生活。
这起最高检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撕开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薄弱环节与隐性风险的一角。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互联网审判庭)副庭长何定洁曾处理过不少相关案件,在其看来,“一定程度上说,‘开盒’是过去‘人肉搜索’的技术升级版。”
面对“开盒”背后的黑色产业链,检察机关发现了一个深层次问题:刑事打击之外,如何修复被他们践踏的、不特定的社会公共利益?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奔波数省,逐步理清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2025年4月11日,临安区检察院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周某等人停止侵权,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周某等人及部分监护人共同承担10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支付10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
2021年,小曦13岁,还不知道“开盒”这个词。当时,她正陷入一场典型的、属于那个年龄的烦恼——被诬蔑“抢夺”吴某的男朋友。但这场纠纷,没有简单地停留在课间的口角上。
吴某的同学小苏,想替朋友“出气”。小苏找到了校园里一个颇具影响力的账号——“校园墙”。这个账号由学生小李运营,平时分享趣事、八卦,好友列表里挤满了本校同学。
私信对话框里,小苏发出了中伤小曦的话。小李收到了,她觉得这是个“好耍”的爆料,于是点击、发送。瞬间,一条关于小曦的诽谤帖子,带着缩写和暗示,出现在全校同学的信息流里。很快,评论区就有人曝出了小曦的真实姓名。
这还不够。几天后,小李再次发布帖子,这次,直接公布了小曦的个人信息。
点赞、评论、浏览数据暴涨,对一个13岁的女孩来说,这是发生在她世界里的一场海啸。
此后,小曦开始沉默,回避人群。她三次住进医院,最终,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作出诊断:抑郁发作。主治医师告诉她的家人,这很可能与那场网络欺凌有关。
学校说管不到“校园墙”,公安机关说已过追诉时效。拿着医院的诊断书,小曦家人一时不知何去何从。最终,他们找到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检察官迅速调取证据,厘清关系,目标很明确:让侵权者——小苏和小李等人——为小曦的痛苦,承担法律上的侵权责任。同时,一纸检察建议发往了教育主管部门,建议直指核心:健全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对“校园墙”这类灰色地带加强监管。
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后,法院判决小苏、小李等人向小曦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而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对小曦的心理疏导从未停止。为了让小曦能继续学业,检察机关帮助她转到了新学校读书。这一事件后来被拍成法治教育课,用来引导更多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
在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教授苑宁宁看来,参与实施网络犯罪,组织实施“开盒挂人”是未成年人用网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风险之一,“网络日益成为未成年人受侵害或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苑宁宁表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苑宁宁谈到,《办法》的出台将为平台和内容生产者提供清晰指引,使监管有据可依,也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体系向精细化迈出了关键一步。
屏幕后的猎手
——当网恋与高薪成为陷阱
当大家还在为“开盒”黑色产业链和“校园墙”“表白墙”网络欺凌探索司法对策时,另一些更隐蔽、更残忍的网络捕猎,正在实时通信软件的私密对话框里发生。
“每分钟3000元。”2025年,河北任丘,12岁的小敏在微信上看到这行字时,心跳加快:这简直是天文数字。对方告诉她,只需要配合视频聊天,就能轻松赚到这笔“天价报酬”。
诱惑的背后是深渊。小敏开始了这场“高薪工作”,可怕的是,对方步步紧逼,不断要求她在镜头前做出过分的动作,整个过程被悄无声息地录屏保存。
当小敏反抗时,对方便会威胁她:“你的视频在我手里,不想让同学和老师看到的话,就继续配合。”小敏陷入了恐惧与羞耻的循环。
直到她鼓起勇气,多次拉黑对方并报警,这场噩梦才结束。她的勇敢,揭开了一个更可怕的真相:这不是个案。
河北省任丘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敏锐地发现了异常——犯罪手法过于熟练,话术固定,明显经过预谋。“扩大侦查范围,深挖潜在被害人。”检察机关的建议,推动公安机关启动了跨省追踪。通过技术手段对扣押手机进行深度数据排查,借助人脸识别技术比对海量视频,一个令人震惊的真相浮出水面。
江西、山东、福建……除小敏外,另有5名未成年被害人——其中3名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2名是16岁的未成年女孩。同样的诱惑话术,同样的录屏威胁,同样的犯罪模式。检察机关精准适用法律:针对14周岁以下儿童,以猥亵儿童罪对侵害者指控;针对16周岁未成年人,以强制猥亵罪对侵害者追诉。
和小敏同样痛苦的,还有月月。2025年,在某聊天软件上,12岁的月月与成年男子孙某相识,发展为所谓的网恋关系。明知月月未满14周岁,孙某仍以“分手”和曝光视频相威胁,两次诱骗胁迫月月视频裸聊并录屏。
真正的风暴在月月提出“分手”后降临。孙某怀恨在心,竟登录月月的QQ号,建群拉入她的同学、朋友,公然散布那些私密录屏视频。“视频在同学群里传开了……”当朋友告诉月月这个可怕的消息时,月月感觉自己的世界瞬间崩塌。
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要求斩断传播链,“网安部门要立即阻止视频的转发和下载。”这一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二次伤害。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孙某实施隔空猥亵后录屏并散布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且属“情节恶劣”,遂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但保护从不止于刑事打击。两地检察机关都启动了全方位的救助机制:任丘市检察院向涉案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联合多部门举办校园辩论赛,在思辨中提升孩子的网络安全意识;崇明区检察院为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联合妇联提供心理疏导,联系学校防止“次生伤害”……崇明区检察院还与江苏启东、南通市海门区检察机关签订《关于加强北长江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
无论是任丘市检察院与崇明区检察院构建的“打击+救助+预防+治理”全链条模式,还是《关于加强北长江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都在回应同一个时代命题:在虚拟与现实深度交融的今天,如何为未成年人构建真正的安全网络。
“在此类案件中,加害者会精准利用未成年人的心理弱点:对金钱概念的模糊,对情感的渴求,对社交认同的重视。”崇明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红艳说。
各地办案检察官不约而同地提到一个细节:办案中,他们都发现孩子对网络风险认知严重不足,家长监护存在缺失。这正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让保护跑在侵害发生之前。
贪欲下的歧途
——当欺诈与牟利突破底线
2022年8月,17岁的小婉先后6次,在上海地铁站内的多家盲盒店铺内盗窃了50余个盲盒产品。很快,她便将拆开后的普通款式挂在了“小盒花”App上低价售卖。经查,涉案盲盒总价值5814元。
摆在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桌上的社会调查,揭示了小婉行为背后的深层原因:高考压力下的逃避心理、网络沉迷导致的认知扭曲、法律意识的极度淡薄。这是一个在现实困境与网络诱惑夹击中迷失的年轻人。2023年3月,该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里,一个由检察官、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和监护人组成的“帮教小组”,制定了一份精准化帮教方案——心理干预化解焦虑,法治教育厘清边界,家庭教育指导修复关系。更重要的是,大家帮她找到了学业之外的自我价值。
六个月后,小婉不仅走出了阴影,更成功考入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盲盒是一种新兴的消费业态和模式,当孩子沉迷时,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帮助孩子树立起理性的消费观。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网信办要对盲盒的生产和销售进行正面的规范和引导,让盲盒经济能够良性发展。
检察官的思考并未停止。那个让小婉沉迷其中、并为其销赃提供便利的App,是否也该承担责任?带着这个疑问,案件线索被移送至“小盒花”App注册地所在的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一场针对该平台的深度“法律体检”悄然启动。
结果触目惊心:这个拥有千万级年轻用户的平台,竟未设置任何未成年人使用模式,对使用时长、消费金额、访问权限毫无限制;社区内充斥着擦边图片与不良信息;甚至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在平台上购买酒类产品。
“他们是初创公司,IT背景的员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有限。”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网监所副科长王钰钦的话,道出了新业态监管的普遍困境。
普陀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徐丽春告诉记者,为推动治理,检察机关向文旅、网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处罚,并建立“政检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络机制”,邀请多方专家对平台进行“全面体检”。
2024年1月,一份包含5大方面14项具体要求的检察建议与整改清单,正式送达企业。改变随之发生:未成年人使用模式上线、单日消费限额设定、不良信息过滤机制强化……
据王珏钦介绍,此案发生后,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网监所与检察机关共同协作建立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并联合区委网信、文旅等部门共同出台《网络企业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清单》,“我们将依托清单指引和协同机制,把规范监管挺在前面,把企业的责任压实在日常,将孩子们的用网安全守护在每一条规则里、每一次点击中,让清朗的网络环境真正成为他们健康成长的守护盾。”
几乎在同一时间,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的一间出租屋里,17岁的小凯盯着手机屏幕上某软件的下载进度条。他刚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个“上家”。
2024年3月30日,这个少年用一部借来的手机和自己的手机,通过免提方式搭建起一条通信桥梁。电话那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的李某在精心设计的话术下,被骗走了91667元。小凯的账户里,则收到了483元的“劳务费”。他后来说,自己当时觉得这钱“来得容易”,甚至没仔细听通话内容,直到手机号因涉嫌诈骗被封停。
但检察机关通过证据查明,小凯在明知涉嫌诈骗的情况下,选择了侥幸与沉默。社会调查显示,小凯父母离异,父亲长期缺位且曾实施暴力教育;家庭经济拮据,母亲是低保户;自己辍学后辗转谋生,工作不稳定。经济压力、法律无知、家庭支持系统的脆弱,以及“赚快钱”的诱惑,让他走上了歧途。
社会调查也呈现了救赎的可能:家庭监护意愿尚存,本人再犯风险较低。基于此,成华区检察院于2025年3月对小凯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考验期内,他需要定期汇报思想、接受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参加公益活动,其父母也必须接受强制家庭教育指导。
经过考察期帮扶,小凯深刻认识到法律底线,目前在一家烧烤店稳定工作,对未来有了初步规划,其父母的依法监护能力也显著提升。
当盲盒不再只是惊喜,当一部手机可能连接着罪恶,我们的社会如何织就更细密、更坚韧的保护网?答案,或许就藏在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与延伸之中。
(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