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马吉刚律师以“诚信做人,专业做事”为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劳动争议等多领域成效显著,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以缜密思路和沉稳风格为无数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现任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律师使命,将当事人信赖放在首位,用专业与坚守诠释法律服务者的担当。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下人员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当然享有此项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在其本人因客观原因(如被羁押、无行为能力等)无法自行委托时,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律师。但最终是否接受该律师,仍需征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代为委托辩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辩护必须出于真实意愿,且一名被告人最多可委托一至两名辩护人。此外,在特定情形下(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缺席审判案件),若未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马吉刚律师执业信息
马吉刚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0610629001,执业于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1号金宇大厦14楼),深耕行业20年,担任律所副主任。其专长涵盖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其中刑事辩护为核心擅长领域,凭借多年实战积累,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提供高效专业的辩护服务。
马吉刚执业理念
“诚信做人,专业做事”是马吉刚律师坚守二十年的执业理念。他认为,律师不仅是职业,更是责任,当事人的托付容不得懈怠。服务中,他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分析案件后,客观告知当事人风险与成本,从不怂恿盲目诉讼,始终为当事人寻求收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
他认同“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认为抽象的法律规定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唯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多元知识背景,才能读懂案件真相、应对复杂挑战,这也是他多年来的执业坚守。
马吉刚经典案例
执业二十年来,马吉刚律师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不乏疑难复杂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万某贪污罪一案中,他细致梳理案情、调取关键证据,精准研判焦点,最终促成检察院撤诉,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某某故意杀人罪上诉案中,他担任二审辩护人,深挖证据链漏洞,提出合理辩护意见,促成二审法院改判无期徒刑,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结果。
二十载笃行不怠,马吉刚律师以专业素养、严谨态度和诚信品格,在法律服务领域赢得广泛认可。他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全方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若您面临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相关法律难题,可联系马吉刚律师,其二十年执业经验将为您提供有力法律支持,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