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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消息,致7人遇难的蚕庄金矿,在2025年7月和10月两次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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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因为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物资达不到要求。

最近一次是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了3万元。

即使这样,也没有能阻止住这次灾难!现在还不知道这起事故是否与违反安全生产某些要求是否有关。也不知道遇难者不幸离世是否与应急物资、措施等有关系。

等待有关部门调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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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涉及到瞒报问题,令人惊讶的是,涉事集团下属另一个金矿曾经有过瞒报前科,那次造成10人遇难1人失联,11人获救。

而那次系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且构成迟报瞒报行为。最后45人被追责问责,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市长被免职。

而这次瞒报行为,还不知道都涉及到哪些人,会处理到哪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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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这不是写在墙上,喊几句口号的事,这需要落实到生产的每个环节。

生产中发生了意外,应该第一时间上报,这样就可以让救援及早就位,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而且,也可以防止次生事故、二次伤害,把损失降到最小。

而瞒报,不但影响救援,还要追责,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要瞒报!

或许,是意识不够,或许是处罚力度还不够,起不到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