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五周年,医疗侵权与知情同意的边界愈发清晰。而“熙熙风险行医权争议”持续发酵,小俊熙案的鉴定困局与小洛熙事件的惨痛重演,戳中医疗维权与信息公开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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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俊熙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职权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论认定医方主责,却用“不排除违反诊疗规范”的模糊表述一笔带过。患方坚决不接受:生命不能用“不排除”敷衍,过错必须明确定性、规范必须逐条对照。家属未妥协,继续通过诉讼推动鉴定人完成“违反诊疗管护规范”的专项鉴定,要的不是笼统责任,而是清晰的是非与可复制的警示。
这份执拗,源于对生命的敬畏,更源于对制度漏洞的警惕。悲剧最痛的地方在于:如果小俊熙案及时公开,小洛熙事件本可避免。同是患儿、同涉诊疗规范失守、同陷“风险行医”争议,前案的教训被封存,后案的警钟无人听,相似的伤痛接连发生,让两个家庭坠入深渊。
民法典明确医疗机构须尽告知、诊疗、安全保障义务,医疗过错鉴定更应直面问题、不留模糊空间。“不排除”不是答案,公开透明才是解药。当个案真相被遮蔽,违规成本被降低,同类风险就会不断复制。唯有把鉴定做透、把判决公开、把责任压实,才能以个案正义守住医疗安全底线。
小俊熙家属的坚持,不只是为一个孩子讨公道,更是为千万家庭争保障。民法典五周年,不该只有法条的纪念,更应有权利的兑现。愿模糊鉴定不再有、悲剧不再重演,让每一次诊疗都守规范、每一份鉴定都讲真话、每一个真相都被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