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嘉 佑

“近亲繁殖”,是生物学概念,说的是亲缘关系近的个体之间进行繁殖。这容易出现遗传异常或先天缺陷。

一些地区、领域、单位的选人用人方面,也有“近亲繁殖”现象。有人这样总结:违规安排亲属或关系人员在同一系统、同一单位或上下级岗位任职;在一些关键领域和垄断性行业,出现“父子同科”“夫妻同室”“师徒世袭”等。这不仅扭曲用人机制,也破坏社会公平。

近来,整治“近亲繁殖”现象,受到社会关注。2025年至今,湖北孝昌、黄冈、随县等地开展专项治理;四川简阳,排查全市60个部门、国企共1万余名员工;黑龙江有关企业,强调“严把进人关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审核……把好用人关口,整治不正之风,让能者居其位,让“裙带关系”无土壤,才能以健康的人才选任机制保障事业发展。

虽说“举贤不避亲”,但当程序制度有失、平庸无能的“近亲”以各种方式进入同一系统工作时,显然不符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要求。无论哪个领域、哪个系统,选人用人重在制度护航、重在选贤任能,而不是靠关系、走后门、萝卜岗。公权不能“私有”,单位更不是“家天下”,倘若任由“近亲繁殖”发生,或者对此视而不见,只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有能耐、会干事、能担当的同志会被挤占发展空间。这对一个领域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由此,对“近亲繁殖”亮剑切莫手软。

为何会出现“近亲繁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一个部门、系统内的领导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把选人用人当成“私权”、把单位系统当成“私有领地”。正因此,必须从根子上解决权力滥用、程序不当、制度虚设等问题,让阳光透入“封闭的环境”。

“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一直以来,中央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招聘时防范“近亲繁殖”,严格执行亲属关系报告制度;地方有动作,或开展专项排查,或建立亲属关系报备机制,或在招聘时进行异地评审。既做好专项整治的“治标”工作,又做好完善机制的“治本”之策,在招、选、录、用、考等全程做到公开阳光,压缩暗箱操作的空间。

整治“近亲繁殖”,必须坚决“破”,也要勇敢“立”。破就要破那些潜规则、人情网,立就要立明规矩、好生态。关键是要涵养清正健康的政治生态,更加明确机制导向、能力导向、务实导向,真正做到让能者有其位、展作为。拧紧选人用人的“紧箍”,铲除“近亲繁殖”的土壤,唯才是举、唯能是用,这才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负责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