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贵阳市委原常委、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孙绍雪受贿、洗钱一案,对被告人孙绍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二万元;对孙绍雪受贿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