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2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系列制度文件。其中,《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随着食品行业发展,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需求日益增长,罐式车辆罐体容积较大,能够一次性运输大量液态食品、显著减少运输的次数、降低运输的成本,满足食品企业对于高效运输的实际需求。抽样调查表明,除了已经实施散装运输专车专运制度的生鲜乳外,目前国内使用罐车运输的液态食品主要还有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等食品类别。
聚焦解决“能运什么、用什么运”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制定形成了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目录》明确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已经基本涵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具体来说:一是植物油,包括3种,分别是: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二是调味品,包括2种,分别是:食醋、调味料酒;三是酒类,包括4种,分别是: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四是食糖,包括2种,分别是: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五是淀粉糖,包括3种,分别是: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孙会川还提到,公告中还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也就是说,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