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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寻美南部(原南部传媒)推送

年龄小、偷得少、未成年可免责……这些曾经的“免责借口”,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后,彻底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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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未成年”≠“免罚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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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17时许,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刑侦大队便衣打击队员依托刑侦大队侦查中心提供的精准侦查线索,全面开展视频追踪、轨迹研判工作,并联合火花派出所民警协同作战,在嘉陵区嘉南路一段附近成功抓获两名违法嫌疑人文某(16岁)和何某(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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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作案现场

经查,2026年2月2日凌晨,两人在嘉陵区长宁街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目前,文某和何某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天和3天。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文某因有盗窃前科,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执行拘留。

法律链接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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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必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打破了原法律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一刀切”的局限。

明确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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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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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年龄不再是“免罚金牌”,未成年人也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惩”“救”不及时,很容易导致他们走向更严重刑事犯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精准惩戒+刚性矫治+严打侵害”的组合拳,针对这一现象精准施策。而这一调整,极大压缩了过往对一些违法未成年人“不予拘留”“一放了之”的范围。

“他还是个孩子”再也不是挡箭牌了,别再纵容孩子“年少轻狂”!敬畏法律、严守规矩,才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

来源:南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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