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高清扬)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劳动者虽胜诉却无法快速足额拿到应得报酬……对于这些难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北京法院将切实做好春节前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已经执行的案款在春节前顺利发放,让劳动者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近日,在北京法院涉欠薪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介绍,2025年,北京法院共受理欠薪民事案件28597件,妥善审结27243件。执行到位金额9.5亿元,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3817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16人次。
谈及该类案件特点,李艳红表示,近来,用工主体法律关系愈发复杂。用工单位为降低经营成本、转移经营风险,采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混同用工等方式,使得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往往不清楚自己的真正雇主究竟是谁,给劳动关系认定带来一定困难。
同时,用人单位欠薪形式越发隐蔽。通过单方变更绩效考核标准、择低计算加班工资、补贴充抵基本工资、延迟工资发放周期等手段,变相扣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这种隐性方式既不易被劳动者察觉,也给法院调查取证和定性处理带来困难。
而在相关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北京高院发现,有的被执行人因生产经营困难而陷入“没钱发”的现实困境;有的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拖欠劳动者工资。
“实践中,欠薪案件的权利主体多为处于弱势地位的中低收入劳动者,维权诉求极其迫切。劳动者核心诉求不仅是胜诉,而且是快速足额拿到应得工资。”李艳红说。
对此,法院一方面对违法欠薪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市高级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专项行动,让劳动者安“薪”过年;另一方面,对有持续盈利能力但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优先采取“活封活扣”,允许企业在监管下继续生产经营,既能保障劳动者胜诉权益,又能维持企业正常运转,避免机械性执法造成企业停产的情况。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王某等人申请执行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中,被执行人某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19名员工的工资。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该公司缺乏立即偿还的履行能力,且相当数量的申请人仍在该公司工作。于是,执行法官采取“活封”,保留其通过经营创收清偿欠薪的柔性空间。
然而,首期付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原来,公司基本账户虽被冻结,却通过外地银行账户及个人微信转移经营收入,且存在撕毁封条行为。法院遂采取拘传法定代表人王某、查封经营场所等强制措施,形成高压震慑。后王某主动筹措资金支付了前两期执行款,并承诺严格履行和解协议的约定。
此外,北京法院还开展了“安薪北京”冬季专项行动,落实涉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以工程建设等领域特别是政府项目、国企项目为重点,加大涉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督促履行、强制执行等手段,推动生效裁判履行到位,确保已经执行的案款在春节前顺利发放,及时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