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2日,家住江苏淮安的陈海亮发生工伤,不幸离世。此前,他和妻子正在医院做试管婴儿,已经冷冻了胚胎,按照约定,三天后就是做胚胎移植手术的日子。悲痛过后,妻子决定继续做胚胎移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孩子出生后,妻子递交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请,遭到社保中心拒绝。妻子代表孩子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认定,孩子属于工亡职工陈海亮的“供养亲属”,判决社保中心按月支付孩子“供养亲属抚恤金”至其18周岁时止。“虽然他不属于传统的‘遗腹子’概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和工亡职工是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他属于工亡职工生前需要供养的亲属范围。”来源:央视法治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