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浙江政府网上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去年三月份,金晨的交通事故最终得到了正式的定性。
金晨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最终金晨被处以1500元罚款。
然而,就在网民们仍在争论“明星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不是过轻”的时候,胡锡进却亮明了自己的立场。
老胡赞成这样的行政处罚决定,说舆论应予包容。
而胡锡进支持这样的裁定,也是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的。
2025年3月16日,金晨开着沪F车牌的黑色SUV在绍兴柯桥的湖塘大街上,被一条忽然蹿出来的狗吓得猛地一打方向盘。
然后,车子就狠狠地撞击在了马路边上的安全标志和村庄的墙壁上。
车内三人受轻伤,但金晨脸部见红了,是急需要处理的。
而且,这只是一件普通的机动车事故,只要报警,等鉴定,办保险,一系列程序下来,事情也就过去了。
只是,金晨没等警察过来,就在经纪人的陪伴下,坐着出租车直接前往上海的医院就诊了,只留助手徐某青在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但这位助手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在交警面前谎称自己才是驾驶人,然后通过了简单的事故鉴定流程,暂时了结了此事。
但没想到,之后,有狗仔在网络上揭露了这场金晨这场“顶包”的闹剧,也立即引发了人们对金晨“肇事逃逸”行为的怀疑。
有人说这就是明星的特权思想,出了事第一反应是找人顶包。
但是,警方的通告还原了当时事故的来龙去脉:
警方的通告中说:金晨当时确实面部受伤,且后续接受了手术治疗,而从她后续发布的几张照片来看,嘴角确实有血迹,并非刻意造假的。
而且,事发后助理也并未向保险公司申请实际理赔。
还有在去年四月份的时候,金晨就已将被撞的安全标志、村庄墙壁以及车辆自身的损失全部赔付完毕,在这一点上,也不能说她不负责任。
而胡锡进也是看到了这一点。他在发言中直言不讳地指出:
“金晨确实存在过错,但是助理‘顶包’的事情确属突发事件,而且这次"顶包"没有躲避责任的实际意义,顶不顶包的实际结果是一样的,不能因此就对其过度惩罚”。
不过,还是有网民对胡锡进的发文进行质疑举例说:如果明星闯红灯没撞人就可以不罚,那交通规则还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金晨的助手在报案时虚报驾驶人信息,本身就涉嫌妨碍公务,这岂能说是“没有想赖账的主观动机”呢?
再者,金晨身为公众人物,对道路安全的认知本应远超常人,她选择在手术后才"了解事件处理过程",这个解释真的站得住脚吗?
虽然金晨在这场事故中处理得有过错,但她也受到相应的惩处,现在商业口碑受损,即将上映的电视剧《骗骗喜欢你 2》和《不为人知的故事》,也不知道是否会因此次风波受到冲击。
最后,还是希望她以此为戒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