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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消息,在扬州荷花池停车场发生的一起“拦停”事件,在当时短视频平台发出后,引发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当事人曹女士讲述,该事件发生在25年11月26日上午9点15分,她开车去苏北医院看病,将车开到荷花池停车场入口处时,却被拦了下来不让进。
停车场工作人员称,不让进的原因是以前在新城西路有五元马路停车费未缴纳。曹女士感觉到很疑惑,都不知道存在这个停车费未缴纳情况。不过,当时曹女士提出,即使其他地方有停车费未缴纳,也不应该阻止其进入公共停车场。停车场工作人员则表示,不先把欠费缴纳掉,就不允许进入停车场。
曹女士随即拨打电话报警,而停车场工作人员此时也叫来了一位女性经理。该经理一来便称,没交钱肯定不能进,现在都联网了,跑也跑不掉。曹女士同样声称,他们无权阻止其车辆进入荷花池停车场。此时已经引发不少人围观。最终,该经理要求曹女士倒车离开停车场被拒,便用力拍打曹女士车窗,并以污言秽语大声辱骂曹女士。在此过程中,荷花池停车场入口处排满了等待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同时造成了南通西路的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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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许,在报警一小时后,汶河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在听取了荷花池停车场工作人员现场汇报后,警方要求曹女士将车辆倒出,也表示:“你没交钱,肯定不能进哎!”曹女士提出:第一,该车辆不是脏车;第二,曹女士不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第三,荷花池停车场不是私人停车场,所以曹女士要求进入停车场,且表示,如果现在是在本停车场停过车了未缴纳停车费,不让其出停车场也可以理解,但是现在她还没有进停车场,作为一个公共停车场工作人员,是无权限制其车辆自由出行的。听完曹女士的描述,汶河派出所民警也粗暴拍打车窗,要求曹女士倒车离开。
停车场工作人员以及汶河派出所民警不顾南通西路严重堵塞,仍然要求曹女士将车辆倒出,且表示再不走就叫拖车来将其车辆拖走。此时,荷花池停车场工作人员说,他们有拖车器,准备将车辆拖走,此时,已经造成现场多人围观。汶河派出所民警拨打交警电话,要求拖车。
二十分钟后,交警到达现场,要求停车场工作人员立刻放行,并指责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南通西路堵成这样,看不到啊?”并要求将道闸打开,放曹女士车辆进入。工作人员和民警都表示,曹女士有欠费,不能进入,这个道闸是联网的,欠费就进入不了。交警随即发火:“先把道闸打开,让她进去,进去以后有什么事不好说呀?”停车场工作人员和民警依然不为所动。交警又说:“你先让她进去,进去以后有什么事不是照样可以谈吗?”就这样,在交警再三要求下,荷花池停车场工作人员,极不情愿的打开了道闸。
汶河派出所民警跟随曹女士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并指挥曹女士将车辆就近停下,要带曹女士去汶河派出所。曹女士表示,已经约好了医生,等看完病再去派出所。汶河派出所民警表示不相信曹女士是来看病的,要求直接去派出所。曹女士拿出预约记录,民警仍然要将曹女士带去派出所。曹女士问是传唤还是什么性质?民警表示,属于传唤。曹女士要求出具传唤手续,该民警表示是口头的传唤。曹女士称,口头传唤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等看病以后再去派出所。最后,该民警要求曹女士保持电话畅通,曹女士才得以去医院就诊。
就诊完毕,曹女士驾车离开停车场时,该系统将此前所欠五元自动扣除,事实证明:即便有欠费,在出停车场的时候,费用可以自动结算扣除。曹女士认为汶河派出所民警作为执法人员,应该是懂法的,但在此事件中,民警表现差强人意。
另据了解,关于马路被划成停车位收费的情况一直饱受诟病。马路本应该保持畅通,划为临时停车位也是为了方便市民,而如今却成了某些企业的收费工具。此事件中,仅因马路停车欠费五元而被公共停车场工作人员及出警民警限制出行,相关工作人员和民警的做法欠妥。(图/曹文兰 文/黄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