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永胜

要说起执法不阿、铁面无私,大家可能第一个想起来的人就是黑脸包公。

但我们今天说的赵绰,是隋朝的法官,他的故事一样也具有法的刚性,但更彰显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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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绰是隋朝时的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县)人。

赵绰在隋代周之前已经入朝为官了。那时是杨坚辅政北周,赵绰的清正廉洁,受到了杨坚的瞩目。

隋朝建立后,做了皇帝的杨坚为了笼络人才,组织了一次法律人员考试,赵绰在这场考试中得了第一名。

看到自己看中的人能力着实过硬,现在又是自己说了算的时候,杨坚毫不犹豫任命赵绰为大理寺丞。不久,又以“处法平允,考绩连最”,长为大理正。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而大理正就是管理大理寺的负责人。

客观地说,隋文帝统一全国以后,采取了许多巩固统治的好措施,而且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社会出现了繁荣的景象。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是隋文帝本人由于猜忌心重,完全不按照刑律办事,往往一时气愤,就不顾刑律规定,采取严刑峻法。遇到这种情况,赵绰每每敢于以死护法,纠正隋文帝的错误行为。

专业的事,赵绰做的绝对专业。尤其是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上,他绝对不让步。

隋朝立国之初,社会上偷盗抢劫等现象屡禁不止。隋文帝对自己治下这种现象泛滥,感到非常生气。他下令凡抓到偷盗抢劫之徒,一律严刑处斩。

赵绰接到命令后,认真劲儿就显出来了。他急忙上奏,说“律者天下之大信,其可失乎!”

把法律的尊严上升到天下诚信的地步,这就是法律的素养,也是对法律的尊崇。不仅是那个时代人所缺少的,即使是现在,也是难能可贵的。

这句仗义之词,立马惊醒了隋文帝,只能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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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执行巡逻任务的武侯在市上捉到两个以次币换好币的人。隋文帝知道后,下令把换钱的两个人统统砍头。这两个人的行为虽然犯了法,但判刑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能以领导的好恶为标准,更不能轻易就要砍头杀人。

赵绰接到命令,赶忙进宫求见隋文帝,试图阻止这个命令。他对隋文帝说:“这两个人只是犯了禁令,按刑律只能打板子,罪不至死。”隋文帝一看赵绰是为这个事儿来的,先就不耐烦了,大声斥责说:“这是我下的命令,不干你的事。”赵绰说:“陛下不嫌我笨,让我当这个大理寺官。现在有不依刑律杀人的情况,怎么能能跟我没关系呢?”隋文帝一看赵绰跟自己杠上了,就气冲冲地说:“你想撼动大树吗?撼不动你就走开吧!”赵绰说:“我只是想劝说陛下改变主意,谈不上要撼动大树。”隋文帝又说:“你还想触犯天子的威严吗?”赵绰一看隋文帝又要以权压法,那不是又在掌自己耳刮子吗?他是绝对不能容忍不依法办事、或者搞权大于法这一套的。

于是,他也不管不顾,你隋文帝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不管隋文帝怎么骂他赶他,他也不走。最后,隋文帝没法,下令取消了杀人的命令。赵绰这才谢恩而去。

还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件俗名叫“利于官”的绯裈(也就是红裤子),这无非是个人讨个彩头的穿着,却因为过于亮眼,引起了隋文帝的反感。因为隋文帝一生崇尚简朴,最讨厌讲究衣着的人。对辛亶的这身打扮,隋文帝以有"“厌蛊”之嫌,下令将辛亶判斩刑。对隋文帝这种滥用刑法的命令,赵绰当下就说:“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隋文帝一看赵绰又一次违抗自己的命令,当即恼羞成怒,厉声说:“你顾惜辛亶,难道就不顾惜你自己吗?”命令左仆射高颎将赵绰一同斩首。刑官当下在朝堂上就将赵绰的官服剥掉了。隋文帝质问赵绰:“现在怎么样,还敢固执己见吗?”隋文帝只不过是想吓唬一下赵绰,谁知赵绰把脖子一梗,倔强地说:“执法一心,不敢惜死。”隋文帝见对赵绰硬的不行,也就只好把他放了。过了一天,还派人慰问了赵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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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隋文帝并不真想杀赵绰,只是想刹一刹赵绰只认法,不认他的没眼色。但几次交锋下来,却发现赵绰护法不惜身。朝廷多些这样忠于执法的人,毕竟是有利于他的统治的。况且,这种人也确实难得。

赵绰用自己的坚持,维护着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他用实际行动证明: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监督,决不能出现权大于法的不正常现象。

但那时毕竟是封建社会,是皇帝一个人说了算的时代。

赵绰虽然刚直不阿、严明执法,更不惜用生命挑战皇权,但他以一己之力,又怎么能撼动那个“一言堂”的封建礼制呢?

赵绰就是想用自己的素养,来对抗权力的滥用。

赵绰的不合时宜顶撞皇上,自然就被想讨皇上喜欢的人惦记上了。

在大理官署里,有一个叫来旷的官员。他听到隋文帝对赵绰不满意,就背着赵绰给隋文帝上了一道奏章,认为大理衙门执法太宽。隋文帝认为来旷说得很中肯,就给他升了官。来旷自以为受到皇帝的赏识,就昧着良心,诬告赵绰徇私舞弊,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

隋文帝虽然知道赵绰办事不顺他的心,但对来旷的上告,却满心怀疑。他派亲信秘密去调查,发现根本没有这回事。真相大白的隋文帝当然很生气、后果自然很严重,下令立刻处死来旷。

但隋文帝却把这个案子交给赵绰办。他就是要看看,这一回来旷诬告的是你赵绰,你赵绰不会不同意。哪知道赵绰还是说:“来旷是有罪,但罪不至死。”隋文帝一看赵绰这是不会就坡下驴啊,连皇上给他的机会都不会用,心里不禁要说“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呆脑瓜就是呆脑瓜”。于是,脸一拉、鼻一哼、袖一甩,就往内宫去了。赵绰在后面大声嚷着说:“来旷的事臣就不说了。不过臣还有别的要紧事,请求面奏。”

隋文帝信以为真,就让赵绰进内宫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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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绰说:“我有三条大罪,请陛下发落。第一,臣身为大理少卿,没有把下面的官吏管好,使来旷触犯刑律;第二,来旷不该处死,臣不能据理力争;第三,臣请求进宫,本来没有什么事,只是因为心里着急,才欺骗了陛下。”

隋文帝听到最后几句话,禁不住哑然失笑。独孤皇后当时也在座,很赏识赵绰的正直,命令左右赐了赵绰两杯酒。隋文帝最后也同意赦免来旷死刑,改判革职流放。

历史总是充满着辩证法。赵绰的执法严谨,固然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但他挑战的却是天下独尊的皇帝。幸好,他遇到的隋文帝,也是历史上少有的较开明之人,他能认识到赵绰的这些忤逆行为,实际上是对他“忠”的另一种表现。所以,赵绰守法的故事,也是封建时代君臣相得的正面案例。这些故事说明,法律虽然至关重要,但在生死面前,有时也会出现扭曲。但正是有人舍得以性命来维护,才显得尤其可贵。赵绰的坚持,给了法律以庄严的地位,也正是一代代法律人的坚守,才形成社会公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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