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作弊不可取,心存侥幸必受罚!近日,巴州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科目一理论考场内,巡考民警当场查获一起考生作弊行为,涉事考生王某为自己的投机取巧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6年2月5日中午13时许,巴州车管所科目一考试正有序开展。民警在监考过程中,发现考生王某频繁低头查看掌心,神情慌张,还刻意回避民警视线,行为异常。

这一反常举动引起民警高度警觉。民警当即示意王某暂停考试并接受检查。检查发现王某双手手掌及手指部位书写多条考试知识点。

经询问,王某对自身作弊行为供认不讳。他坦言,因担心自身理论知识掌握不扎实,无法通过科目一考试,便心存侥幸提前将重点答案抄写在掌心,企图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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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来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72号令)第九十三条规定,对王某依法作出处罚:

1、取消王某本次科目一考试资格,因其尚未通过其他科目,无已合格成绩作废情形;

2、对王某处以2000元罚款;

3、王某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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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公安交管提示

驾考是国家法定考试,考场监管严密,任何作弊行为都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考试作弊是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会为日后上路行驶埋下巨大安全隐患。

只有踏踏实实学习,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才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条准则”。

希望广大驾考考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安全的驾考环境!

来源丨巴州公安局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