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2025年,泗洪检察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立足检察职能,以法治温情践承诺,让公平正义直达群众身边。
渔网触碰法网,泗洪县检察院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公诉
为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守护湖区安全,2025年1月9日,泗洪县检察院联合盱眙县法院在泗洪县界集镇太平便民服务中心巡回审判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
泗洪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吕某某为非法捕捞,花费2.5万余元购置快艇和电捕鱼设备。2024年6月,被告人吕某某雇佣被告人姜某2次驾驶快艇进入洪泽湖水域,使用电捕鱼设备非法捕捞渔获物600余公斤,非法获利2200元。二人在第2次非法捕捞上岸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在庭审现场,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4000元。盱眙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判处主犯吕某某拘役四个月;鉴于被告人姜某受雇佣参与非法捕捞,属于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姜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同时判处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没收作案工具快艇和电捕鱼设备。
“他们花几万块钱买船,干两次就被抓了,不仅船和电鱼器被没收了,人还要坐牢,真是划不来。”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表示以违法犯罪来获取利益是不可取的,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以渔网触法网,最终必受法律惩处。
泗洪县检察院以巡回公诉、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通过此次巡回公诉活动,帮助群众全面了解非法捕捞对水生态和人身安全的危害性,提高了群众自觉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呼吁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工作中。
泗洪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寒假教育活动
“感谢检察官,还有其他帮教的老师们,让我反思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以及和他的相处模式。今天的活动真的很有意思,年味浓浓,也更加让我明白了与孩子沟通的重要性。”活动现场,一名家长对检察官说道。
寒假已然在孩子们的期待中到来,2025年1月21日,泗洪县检察院联合五彩阳光心理咨询工作室组织了一次“年味儿”十足的亲子团体活动。活动分为两大板块,一方面通过亲子活动开展心理辅导,寓教于乐;另一方面,由检察干警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长宣讲法治知识,提醒未成年人在假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督促家长以科学方式陪伴孩子成长。
从心开始——共育“家庭”同心树
活动开始前,剪纸老师简单介绍了剪纸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以及它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价值,激发了孩子们对剪纸艺术的浓厚兴趣。随后,在剪纸老师的指导下,家长与孩子围坐,选红纸、握剪刀。红纸上下翻飞,纸屑纷纷落下。过程中交流创意、互相纠正、分享欢笑,将对剪纸的兴趣与亲子温情,融进一方小小红纸。这些作品不仅是对剪纸艺术的传承,更是亲子间默契合作的结晶。
依法育人——树立“家庭”法律观
在剪纸、印福等活动后,检察官结合已经到来的寒假,为未成年人及家长们开展法治宣讲,通过讲解未成年人出入KTV、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真实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条款,使涉罪未成年人和家长深刻认识到此类行为对未成年人自身造成的危害与潜在风险。紧接着,检察官向大家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让家长知悉自己的监护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对孩子多关爱少批评,多惦念少责备,多支持少阻碍,用爱构筑孩子内心的家,用心将孩子“唤”回身边。
支持起诉助84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0万元
“拖欠了近2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感谢你们!”
2025年2月8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等4家单位在泗洪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集中为84名农民工发放工资50万元。在发放现场,农民工代表还为检察官送上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此前,泗洪县检察院曾牵头与法院、司法局等7家单位建立起“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完善了从线索移送、联动履职到矛盾化解的特殊群体权益全流程协同保护体系。2024年11月底,依托该机制,泗洪县人社局将一起涉及84名农民工的欠薪案件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
2021年,泗洪县某养殖公司承包一处土地,投资建设养殖场,后该公司与李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李某承租部分土地自行建设养殖场厂房设施,建成后双方共同经营。2023年2月,李某将养殖场劳务工程分包给夏某,由夏某雇佣农民工施工。施工期间,工程因李某资金不足而停工,84名农民工工资无人支付,经多次协商也未解决。案件移送到泗洪县检察院后,经检察官联系确认,共有42名农民工向泗洪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工友们盼着这笔工资两年了,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承办检察官表示。
考虑到年关将近,农民工追回工资心情急切,且涉案人数众多,泗洪县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与法院、街道办等积极沟通,帮助农民工收集证据,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为农民工提供了法律咨询,倾听其诉求,并向当地街道办调取相关合同,向人社部门调取了工资表、谈话笔录等材料,帮助农民工梳理固定证据、确定欠薪金额。通过“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检察官还为农民工申请了法律援助。
2024年12月,泗洪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争取尽快将矛盾化解。
在与某养殖公司、李某和夏某沟通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养殖公司与李某因合作协议产生多起诉讼尚未裁决,李某现有意变卖养殖厂房筹集资金,该公司也有收购该厂房意向,但双方因收购价格及关联纠纷问题一直僵持不下。如能促成养殖公司收购厂房,就能一举多得,既能解决农民工工资资金来源问题,也能化解某养殖公司与李某之间的矛盾,实现多赢。
2025年1月20日,经泗洪检察院协调,泗洪法院组织某养殖公司、李某、夏某和10余名农民工代表庭前调解,检察官、法官兼顾法理情理与几方反复沟通,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调解,终于打开几方心结,化解了矛盾,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养殖公司支付李某121万元收购厂房,其中首期60万元付至夏某账户,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养殖公司与李某之间其他债务纠纷一并化解。
在款项到账后,考虑到部分工人未起诉,泗洪检察院请农民工代表联系全部的84名农民工领取薪资;泗洪县检察院与县法院等四家单位开展了工资集中发放仪式,当场为农民工清点工资。
泗洪县检察院邀请“特殊人群”开展春日法治活动
三月春风拂面,正值万物生长之际,泗洪县检察院在三八妇女节前夕精心策划“巾帼护童 法润童心”特别行动,邀请县特殊教育学校20名师生共赴石集乡柳山湖文创市集,通过法治课堂、非遗体验、农作实践等“沉浸式”活动,为特殊儿童群体送上法治温暖与文化关怀。
首先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参与活动的孩子和老师们参观了文创市集的两大展厅,了解了石集乡当地特色文化,在书法、漫画等互动区域,孩子们也进行了“沉浸式”体验,用自己的双手进行创造。
接着由检察干警为孩子们送上一堂主题为“自护教育”的法治课。通过向孩子们展示案例、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孩子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丰富大脑”之外,当然也不能少了丰富动手能力。在参观结束后,泗洪县检察院联合柳山湖文创市集的工作人员为孩子们准备了一场漆扇制作活动,由专业老师带领孩子们一起走进非遗,感受与欣赏漆扇带来的美。活动中,每个孩子的小脸蛋上都洋溢着好奇与期待。
制作结束后,孩子们手捧着自己亲手制作的漆扇,脸上洋溢着自豪与满足的笑容,这份成就感,无疑是他们成长道路上宝贵的财富。
最后便是体验农产品的制作。孩子们在老师的指导下纷纷动手尝试制作咸鸭蛋和绿豆饼,不仅体验了传统手工艺的魅力,更亲自感受了劳动的乐趣与不易。
爱能抚慰不幸,情能温暖人间,折翼天使也能展翅飞翔!泗洪县检察院将进一步积极履职,依法保障残疾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爱残疾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用爱将法治的阳光播撒进每一个孩子的心中。
酒驾事故后帮朋友挪车?好兄弟双双落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常识,对于酒驾事故后帮朋友挪车,该怎么处罚?下面通过案情来了解。
案情回顾
张某与李某是好友关系,2025年2月的一天晚上,张某宴请李某等一众好友,席间张某与李某都喝了几杯白酒。
酒过三巡后,张某为尽地主之谊,不顾交通法规,驾驶车辆要送李某回家。没想到车辆行驶到李某小区门口的时候,与一辆轿车意外发生刮蹭。事故发生后,因为是酒驾,张某有些心虚,想要和对方私了。但是对方看到张某满身酒气,不愿意与张某协商,准备报警。
双方争执期间,一旁的李某灵机一动,想了个主意。他觉得张某是送自己回家才发生意外的,自己不能不讲义气。为了帮这个好兄弟脱罪,他决定把张某的车开走,这样即使交警来了,也找不到车辆,也就不能以酒驾对张某进行定罪了。于是他把张某的车开到了100米外的广场上,转移过车辆后,李某还是放心不下张某,认为留他一个人在事故现场与对方协商不太好,于是又跑回了事故发生地。
没想到李某回去后,看到交警已经在现场了,顿时傻眼了,这下被交警抓了现行。交警将张某与李某现场抓获,经鉴定,张某、李某血样中酒精含量都超过了200mg/100ml。
经审查
2025年3月,该案移送至泗洪县检察院。本案中,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毫无疑问,但是李某呢?审阅完卷宗材料后,检察官认为,李某在广场上驾驶100米的行为是本案的关键。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李某虽然符合短距离驾驶,但他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而进行短距离挪车,显然不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且李某在在慌乱中转移车辆的行为本身是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
而且,小区广场是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允许机动车通行,具有道路的性质。治理醉驾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在广场上挪车,显然也可能对道路安全造成影响。综上,李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5年3月,泗洪县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李某提起诉讼。2025年4月,张某、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
祖孙三代经营家庭赌场,害人害己均获刑
七十多岁的老人悄悄组织赌博
生意越做越大
女儿、孙女、孙女婿相继入局
甚至还把好友一起拉来“做生意”
亲情,沦为了犯罪帮凶
陈某,年近七旬,本该是安享晚年的年纪,但她却染上了赌博。随着赌瘾越来越大,陈某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而是选择自己组织赌局,从中抽头挣钱。
2023年9月开始,陈某在自家老房子门外组建起了小赌局,随着前来赌博的人越来越多,场地逐渐发展到了树林边上、乡下庄子等地。陈某则负责寻找赌博地点、抽头打花、招募工作人员、发放报酬,让赌场得以做大延续,俨然是一个“赌场老板”。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了牟取暴利,陈某竟然将女儿、孙女、孙女婿都拉入了赌场帮忙。
陈某的女儿,不仅没有劝阻母亲,反而成为母亲的“得力助手”,撑起了赌场的一片天,除了负责寻找赌博地点、抽头打花之外,还负责维持赌场秩序、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陈某的孙女和孙女婿,原本是对年轻的夫妻,刚刚育有一子。陈某的孙女因长期浸染在以赌博营利为生的家庭环境下,对赌场上的环境也是习以为常,因此无事的时候时常会带孩子去场子上玩,又因奶奶陈某身体不适等原因,从2024的1月份到2月份便替她接手了赌场的“抽头打花”工作。而陈某孙女婿,因为受到家庭环境影响,加上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同样成为了赌场的“站岗望风”人员。
朱某,原是陈某孙女婿的发小,在偶然一次来找其玩的时候被陈某看中,也成了赌场的“站岗望风”人员,而他的另一朋友郑某,在听说此事后,便也想参与,后来陈某便雇其在赌场里干活。
2024年2月,该团伙被警方一举捣毁。经查,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陈某等8人以“掷骰子”方式聚众赌博100场左右,抽头渔利180000元左右。
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本案中陈某等8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妨害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具有严重危害性。2025年1月6日,检察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陈某等8人提起公诉,陈某、朱某、郑某被判处七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千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基于本案其余被告人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以及避免家庭功能完全瘫痪等因素,判处陈某女儿、孙女、孙女婿以及其余2人缓刑。
检察官提醒
亲情和友情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或“保护伞”。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坚守法律的底线。
《刑法》第303条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通常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人是否直接参与赌博,以及开设赌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开设赌场的行为助长了赌博活动的发生,赌博常常引发家庭暴力、离婚等问题,破坏家庭和谐,影响子女成长环境;同时,赌博场所极易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引发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增加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提高法律意识,坚决抵制赌博活动,净化社会风气。
用检察力量守护洪泽湖水美鱼丰
泗洪县检察院推出《检蓝护渔》洪泽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题MV,用检察力量守护洪泽湖水美鱼丰!
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筑牢养老机构安全“双防线”
为切实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守护他们安享幸福晚年,2025年7月9日至10日,泗洪县检察院积极行动,将监督视角聚焦于养老机构安全与规范,以实际行动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织密养老机构安全防护网。
第一站:
普法课堂进院舍,筑牢规范与反诈“防火墙”
“如果工作人员对老人态度粗暴,甚至动手动脚,这不仅仅涉及到服务态度问题,更有可能触碰到法律红线。”在泗洪县中心养老护理院内,检察干警向工作人员进行普法,针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刑法》等相关规定,深入剖析了虐待被看护人罪等典型案例,明确指出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的法律后果,引导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从事管护工作。
针对老年人易受诈骗侵害的特点,检察干警又通过剖析真实养老诈骗案例,向老人们揭露“冒充司法机关”“投资返利”“刷单返利”等常见骗局手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授识别和防范技巧,同时播放根据真实案例拍摄的反诈视频,提高老人们的防范意识。
第二站:
联合检查除隐患,拧紧高温消防安全阀
持续的高温天气,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也是严峻的挑战。为此,泗洪检察联合消防、民政部门,顶着烈日深入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把脉问诊”。
检查人员细致地检查角落: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尤其是高温下易燃物品的存放、电气线路的老化问题,更是检查的重中之重。
在某养老院,检查人员发现部分消防管道偏小;另一处养老院则发现存在防火门不合格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指导整改、传授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工作人员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以“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引领,持续守护最美“夕阳红”
此次养老机构“法治+安全”双线行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的扎实举措。它不仅仅是一次宣传和检查,更是检察机关协同共治,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消除安全隐患的体现。
高温酷暑阻挡不住守护的脚步。泗洪检察将持续聚焦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力量筑牢养老机构安全屏障,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安全、舒心、有尊严的环境中,乐享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泗洪未保中心接收首位未成年人
近日,泗洪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迎来了首位接受帮扶救治的未成年人小慧,以及她的监护人。受泗洪县检察院的委托,中心依据一体化运行机制,将这名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工作转介给专业社工团队,并邀请县妇联工作人员在旁进行业务指导。
该中心位于泗洪县经济开发区,于2025年年初启动建设,并于今年6月底正式投入运行。泗洪县检察院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牵头中心运行,汇聚教育、民政、人社、妇联等多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致力于打造专业、高效、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中心主要为涉罪未成年人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不良行为矫治、就业就学帮扶、心理疏导等多项服务。
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慧遭受不法侵害,与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以及被害人自身存在沉迷手机网络等问题密切相关。
为进一步发挥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和教育保护作用,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向小慧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邀请妇联为其安排为期4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
为了修复孩子创伤、重建信心,检察官还依托中心委托了专业社工对小慧开展一对一的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减轻犯罪带来的伤害。
“原本我们因为忙,没有管过,也不会管孩子玩手机的事。这次的教育,让我们意识到不能随意放任孩子玩手机,要进行科学管理,以后也会多花时间陪伴她,充实她的生活。”家长在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后表示。
泗洪县检察院依托中心,通过一系列举措,有力强化了司法保护、政府保护与家庭保护的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走出阴霾、重获健康成长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泗洪县检察院将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规范化运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各项工作机制,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矫治、救助帮扶平台,与多方力量共同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风险提示+听庭警示,筑牢企业监管防线
8月21日下午,我院会同县法院和工商联,组织被害单位在内的30余家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旁听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的庭审,通过这种形式为企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2017年,李某入职某电子元器件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一职。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0余次窃取仓库银浆售卖,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和还债,给公司造成3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案发后,李某在承办检察官释法下认罪认罚。2025年6月19日,泗洪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
办案中,检察官持续跟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弥补企业损失。本案中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追赃挽损难度较大。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向被告人及其家属充分释明退赃情节对于量刑和后续减刑的积极作用。最终,被告人家属在开庭前代为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万元。
为了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2025年7月24日,我院还结合发案原因制发了《法律风险提示函》,从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深化员工法治教育三方面,为涉案企业量身规划风控路径,同步送达《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以案例为镜,助力企业查漏补缺,提升管理水平。企业积极响应,依据提示函,在贵重物品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员工法治教育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杜绝职工违法犯罪行为。
8月21日,该案在县法院开庭。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重点讯问了被告人的工作职责、犯罪动机、犯罪手法等情况,出示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公司员工及购买银浆人员的证言、关联书证等证据,并从企业员工应守住职业道德底线、企业应筑牢安全防线等角度开展法庭教育。
旁听人员庭后表示,通过旁听案件审理,提升了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安全防范意识。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我院通过“风险提示+庭审教育”组合拳,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经营筑牢法治屏障。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用“精准高效、务实有用”的法治服务,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检心护民安,实干践初心。未来,泗洪检察将筑牢法治民生防线,传递司法温情,为泗洪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