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灵石县一煤业公司涉嫌瞒报安全事故 致1人死亡后私下赔偿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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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早班7时40分左右,山西晋中灵石县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伤亡事故,48岁矿工余胜怀在作业过程中被井下绞车拉煤机挤伤,虽被紧急送医,但在前往灵石县仁康医院途中不幸身亡,遗体于当日被送往霍州市殡仪馆存放。
据了解,死者余胜怀为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漳河店东村十一组59号村民,身份证号为612525197908204313。事故发生后,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涉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而是选择私下与余胜怀家属协商,以310万元赔偿达成“了事”协议,试图掩盖事故真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瞒报事故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针对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涉嫌瞒报事故及违法处置的行为,社会各界期待政府监管部门依法介入调查,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对涉事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惩治,彻查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保障死者家属合法权益,以儆效尤,切实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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