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司法救助温情的手,托住的是未成年人跌落的生活,重燃的是他们回归正常生活的勇气。”2月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宋楚潇这样介绍关于救助未成年人方面的工作。

会上,宋楚潇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救助未成年人方面有许多的创新举措。首先是创新“资金+立体帮扶”模式,与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救助不仅是发放资金,更是“一次性救助”与“长期帮扶”的结合。她举例称,如云南小丽、小燕父亲被害,犯罪嫌疑人自杀,刑事案件被撤销,二人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赔偿,但因犯罪嫌疑人系成年人,不能让其父母代为赔偿。云南某法院在民事申诉审查程序中,启动救助程序,向小丽、小燕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因小丽、小燕在案发后随姑姑在浙江省生活,该院协调云南省妇联与浙江省妇联取得联系,通过两省相关单位共同发力,协调解决被救助未成年人异地入学难题,并提供专业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帮助其逐渐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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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其次是创新资金监管,为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未成年人成长所采取的创新监管模式。比如重庆市二中院建立多元救助及未成年司法救助金监管机制,为年幼的受益人建立由法院、村委会(或居委会)和监护人共同管理的双控账户,分时、分批发放救助金并定期报告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此外是高度关注心理健康,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宋楚潇介绍,在另一则小娜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中,重庆某法院经实地调查走访发现,小娜因父母遭遇交通事故去世,跟随七十多岁的外公、外婆生活,家庭十分困难,且因心理遭受严重创伤而抑郁。最终,人民法院为其量身定制了“资金救助+心理矫治”的救助方案,除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协调教育机构为其办理休学手续外,积极协调当地和区外优质心理医疗资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当地日常诊疗疏导+跨域住院治疗”的分级诊疗帮扶方案,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心理帮扶,温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递了司法温情与社会关怀。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