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一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内蒙古开展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和林格尔县和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审旗等8个区(旗),检查指导组明察暗访企业单位34家,发现问题隐患25项,其中突出问题1项。

1月8日,检查指导组来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的内蒙古利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道路运输企业,2025年承接和林格尔县内企事业单位通勤包车客运业务。经现场查看资料,检查指导组发现该公司未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四十二条“定线通勤包车可根据合同进行定期审核,使用定期(月、季、年)包车客运标志牌,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要求,对承接通勤包车客运业务的车辆办理包车客运标志牌。

依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道路运输驾驶员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一次计10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对该公司驾驶员进行计分处罚,并将驾驶员计分情况通报运营企业,导致该企业违规问题未得到有效监管,判定为突出问题。

通过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流,检查指导组专家发现该公司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确,对通勤包车客运业务需备案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核心要求认知模糊,在相关车辆未履行法定手续办理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情况下,违规安排驾驶员承接企事业单位通勤包车客运业务。同时,当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包车客运的资质要求、监管要点掌握不熟练,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能精准识别运营的违规情形,导致企业长期违规经营未被发现。

针对该突出问题,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加强通勤包车客运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加强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组织长期或定期包车接送服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推动通勤包车客运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通知》围绕包车客运标志牌办理、车辆技术检查、技术监管等关键环节作出要求。

检查指导组强调,此次发现的问题虽表现为个别企业违规运营,但反映出当地在政策传达、基层监管及协同联动等多个层面存在短板。隐患整治不能止步于就事论事、个案整改,而应以此为契机,深入检视管理链条中的共性漏洞,推动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向“堵住一类漏洞”转变,切实提升治理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针对已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指导组督促涉事部门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将重点加强政策宣贯、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和常态化督查,确保整治措施精准到位,实现整改闭环,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将个案教训转化为制度完善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风险防控的整体水平。

当前,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中。检查指导组专家提出,要充分利用春运来临前的窗口期,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处置工作,推动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安全保障工作,为春运春节期间交通运输运行安全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