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理由:郝马途是个爱思考的好学生。他的思考让我想到了一句话:很多时候,票得高了、走得远了,有必要往回拉一下。管理规则越来越多却又让人无所适从,理念变革下的新路径便要登场。不管他思考的对不对,他的思考本身就值得多数人学习。
从“隐患歼灭”到“要素管控”的系统重构——火灾防控理念的范式转移
郝马途
摘要:当前我国火灾防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事故驱动-运动式排查”的循环,其根源在于未能从火灾发生的本质规律出发,建立系统化、差异化的长效治理机制。本文剖析了当前实践中的主要矛盾:以泛化的“隐患消除”为导向的行政管控,与火灾发生具有特定概率性及必要条件性之间的脱节。本文提出,火灾防控的核心理念应实现从宽泛的“隐患排查”向精准的“燃烧要素管控”的范式转移。具体路径是:以火灾科学为基础,引导各行业领域建立以“可燃物、引火源、人的不安全行为”三大核心要素分析为本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风险分级与精准施策。同时,消防部门的角色应从全面排查者,转变为基于火灾调查的技术认知更新者、标准供给者和综合协调者。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权责清晰(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分类科学(不同场所风险权重不同)、激励相容(达标减免干预、优秀给予奖励)的火灾防控新生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关键词:火灾防控;运动式治理;燃烧要素;消防安全标准化;主体责任;范式转移。
引言
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随之而来的常是覆盖全行业、全区域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这种“脉冲式”治理模式在短期内能形成高压态势,但其可持续性、成本效益以及长期效果备受质疑。本文基于实践观察与理论反思,认为其症结在于对火灾发生规律的认识偏差和防控逻辑的错位。本文试图构建一个更具根本性、系统性的火灾防控理论框架和实施路径。
一、现行模式的困境
“事故-运动”循环及其根源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存在明显的“事故驱动”特征。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后,针对同类场所或行业的“运动式”专项治理随即展开。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在于:管理部门对该类场所火灾高发的系统性风险诱因、发生机理及长效防控措施缺乏深入研究与把握,导致“心中没底”。为应对上级重视与可能的严厉追责,只能采取“全覆盖、无差别”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风险规避策略。然而,火灾作为能量失控释放的物理化学过程,是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客观存在的风险。防控的目标不是(也做不到)绝对“零火灾”,而是将火灾发生概率和灾害后果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现行“防”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与“灭”的边界模糊,侧重于检查消防设施硬件是否完好,而相对轻视了管理主体责任、人的行为安全等“软件”建设。更为关键的是,将各类场所性质不同、风险权重各异的“隐患”等量齐观,采取“清单式”排查,违背了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导致了监管资源的错配和基层执行的形式化、内卷化(如追求“不冒烟,不冒火”“隐患清零、火灾清零”的绝对化指标)。
二、理念重构
从“消除隐患”到“管控要素”“消除火灾隐患”的提法在哲学层面存在悖论:只要人类活动持续,新的风险因素就会不断产生。因此,更科学的理念是“管控火灾风险”,而其核心在于防止“燃烧”这一火灾初始环节的发生。燃烧需同时具备可燃物、助燃物(氧气)、引火源三要素,并需通过人的不安全行为(或失误)使之接触。空气中无处不在的氧气使得管控焦点应集中于可燃物、引火源以及可能导致二者接触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因此,“不起火”作为一个理想化的技术模型,其现实意义在于为目标场所的火灾防控提供清晰、聚焦的着力点。防控措施应围绕:1) 识别并管理关键可燃物;2) 管控潜在引火源;3) 规范作业与行为,杜绝不安全接触。这构成了火灾防控的“及格线”(基础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兼顾其他通用性消防安全要求作为“加分项”。对达到“及格线”的单位应减少非必要行政干扰,对表现优异者给予正向激励,形成良性循环。
三、实施路径
行业标准化与动态认知更新要实现上述理念,需从两个层面进行制度重塑:
1.行业主导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牵头制定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此标准不应是消防技术规范的简单复刻,而应是以“燃烧要素分析”为核心的生产过程安全指南。指导企业系统辨识:生产流程中哪些环节、部位聚集了关键可燃物;哪些设备、操作是主要引火源;哪些岗位、行为存在高风险,据此制定针对性的管理规程、操作禁令和应急措施,将火灾预防深度融入行业日常管理。
2.消防部门的角色转型与技术支持:消防救援机构应从“冲锋式检查员”转向“专业型顾问与协调者”。其核心职能包括:首先,深化火灾调查,不仅查明原因,更要提炼共性问题,识别认知盲区,将成果转化为对特定行业、场所的风险预警和防控建议。其次,提供模型与标准支持,基于大量调查数据和科学分析,研究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场所的“燃烧要素管控模型”及风险评估赋分指南,为行业标准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最后,履行综合协调职责,推动政府、行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监督核心要素管控要求的执行。
结论
转变火灾防控范式,必须跳出“事故-运动”的应激反应模式和“隐患清单式”的泛化监管思路。其根本出路在于回归火灾科学规律,确立以“管控燃烧三要素”为核心的风险防控逻辑。通过推动建立以行业为主体、以过程管理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体系,并强化消防部门基于调查研究的认知更新与技术支持职能,方能构建起权责清晰、重点突出、激励有效的长效治理机制,实现火灾防控工作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从“行政驱动”到“责任内生”的深刻转变,切实提升公共安全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个人观点,文有略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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