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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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部分贷款政策予以优化。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旨在提升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
一、贷款额度普遍上调,支持刚需与改善需求
新政全面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础额度。单身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已婚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90万元。基础额度的显著提升,有助于缓解缴存人,特别是首次购买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购房首付压力。
同时,针对高层次人才的扶持政策同步升级。持有A、B、C类人才卡的缴存人,其贷款最高额度可在中心公布的普通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持有D类人才卡的缴存人,贷款最高额度可在中心公布的普通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10%。此项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对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彰显了人才优先的服务导向。
二、还款方式更灵活,减轻还款压力
为满足缴存人不同的还款需求,政策放宽了还款方式变更频次。贷款状态正常且已偿还12期以上的借款人,在收入、信用状况等符合本中心贷款基本条件时,可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且变更后每间隔12个月可变更1次。这一调整让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变化,灵活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更好地规划家庭财务。
三、聚焦青年人才安居,放宽新就业毕业生贷款条件
新政特别关注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推出了针对性支持措施。在兰州市域内(含兰州新区)就业,且毕业未超过3年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享受特殊政策:核定贷款额度不再与个人缴存余额、缴存余额系数及缴存时间系数挂钩。符合条件的单身毕业生最高可贷70万元,已婚毕业生家庭最高可贷90万元。
此项突破性举措,切实解决了新就业学生群体因参加工作时间短、公积金账户积累不足导致的贷款额度受限问题,为青年人才在兰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吸引并留住青年人才。
缴存人可通过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或前往各业务受理大厅咨询办理具体业务。
编辑 | 岳青、杨晶宇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