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大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是为规范和促进大连市城市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公共服务与产业布局优化,构建港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依据《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大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规划和计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几个部分内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其中包括开展城市更新活动的原则,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规划统筹、民生优先,保护传承、彰显特色,安全韧性、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城市更新的方式,应结合地块实际,坚持“留改拆”并举,单独或综合运用保留、改造和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更新。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具体包括九个方面:以城镇危险住房、非成套住房、老旧房屋等为更新对象,改造利用既有建筑;以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为更新对象,整治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以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为更新对象,建设完整社区;以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为更新对象,开展产业转型与活力提升;以存量闲置房屋、低效用地、城市公共空间等为更新对象,完善城市功能;以市政、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等为更新对象,建设改造城市基础设施;以受损山体、黑臭水体、城市河道、公园绿地、通山绿道及滨海岸线等为更新对象,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以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为更新对象,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目前,《大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3月2日前,市民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三种途径提出意见及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研究拟定相关政策。
信函
通过信函方式直接将意见寄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更新处(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331房间)
传真:81988871
电子邮件:csgxc_szjj 163.com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大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见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