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报业集团接到市民报料称,在龙岗沙荷路一工业园区附近,长期存在非法改装的“黑油车”给过路大货车加油,存在安全隐患。经过连日调查,记者发现上述情况属实。该“黑油车”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盯梢,有人负责加油,在路边临时停靠摆起“路边摊”,做着销售成品油的“生意”。
“买卖”默契
按喇叭开始加油
“他们(黑油车)每晚9点后会出现,凌晨0点后会达到高峰,我见过最多的时候有十几辆‘黑油车’在那里。”市民李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他是某油站员工,无意中路过此地,发现了该“黑油车”加油点。
李先生表示,他从一些货车司机口中得知,“黑油车”加油点的油价比正规油站每升便宜1元钱左右。“对于大货车司机来说,把车加满油可以省下几百元。”李先生提到,这些改装过的“黑油车”设备简陋,且四处游走,存在安全隐患。
1月26日21时许,记者来到李先生提及的“黑油车”加油点龙岗沙荷路。此处位于龙岗沙荷生态公园北侧,该路段有一临时停车点。记者在现场看到,沙荷路由西往东方向一侧停满了大货车,少量货车打着双闪灯,有司机在车上休息,绝大多数货车则是熄火状态,车上也未看到司乘人员身影。
22时30分许,在沙荷路和武深高速出口交界处,一辆车牌号为粤Bxxxx5的蓝色厢货车驶来,随后停靠在路边。熄火后,司机便在驾驶座上刷手机、休息,与平常临时停靠车辆看起来无异。不一会儿,一辆黄色大货车驶近,停靠在蓝色厢货车旁边后按下喇叭。后者司机闻声,将车辆启动后起身下车,绕到车后,拉开蓝色厢货车的车厢,给黄色大货车加起了油。记者靠近观察,很快,周围便有人走近,遮挡这一场景。
蓝色“黑油车”给黄色大货车加油。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龚俊杰 摄
记者注意到,在加油期间,两车司机之间未有过多言语。约4分钟后,有微信支付到账的声音传来。紧接着,黄色大货车司机上车,直奔武深高速入口方向而去,而这辆经过改装的蓝色厢货车关上车厢后,又继续在路边停靠。
分工明确
有人专门负责盯梢
记者在现场蹲守发现,1月26日21时30分许、22时30分许,分别有两辆不同车牌号、同款式的蓝色“黑油车”在沙荷路一带给大货车加油,加油地点均挑选附近没有明显公共监控的路段。而这些前来加油的大货车司机,均未与“黑油车”司机有过多交流。这些蓝色“黑油车”还会时不时到附近兜一圈,再回到沙荷路一带。
当晚,还有一辆粤B车牌的油罐车行至此路段,并在路边停靠。油罐车停稳熄火后,车上两名司乘人员未下车。记者发现,油罐车停靠附近有明火烹煮食物的路边摊档,显然不是油罐车适合停靠的地段。但直至记者次日凌晨离开现场时,油罐车上的司乘人员一直没有下车,也没有其他行动。
油罐车给“黑油车”补给。受访者供图
此外,记者注意到,有一辆车牌号为浙Dxxxxx的白色小轿车始终伴随上述粤Bxxxx5的蓝色“黑油车”。轿车司机多次摇下车窗,观察四周情况,并与蓝色“黑油车”司机进行交流。同时,还有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绕着沙荷路一带转圈。记者在现场蹲守期间,未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与“黑油车”司机有明显交流,但截至1月27日凌晨12时30分许记者离去,两辆蓝色“黑油车”、白色小轿车、电动自行车仍在附近逗留、来回兜风。
1月28日晚,记者再次前往沙荷路黑加油点。当天晚上,记者蹲守近90分钟,不见“黑油车”、油罐车在此停靠。记者将情况以线索形式移交至相关部门。1月29日,龙岗区相关部门向记者确认,该“黑加油点”确实存在,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手记
“黑油车”为何如此猖獗?
近半年来,深圳类似的非法销售成品油事件并不少见。
1月1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南山大队执法人员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柴油案件。同月,坪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成品油“打非”专项排查行动中,发现坑梓街道某物流公司停车场内停放2辆非法改装厢式货车,车辆私自加装储存、加油装置;石井街道某公共停车场内1辆面包车非法改装为流动加油车进行非法成品油销售;2025年12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盐田监管局联合盐田公安分局、盐田街道办等,在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开展打击成品油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行动现场抓获涉案当事人5名,查扣涉案油罐车2辆、柴油约6000升。
这类“黑加油点”“黑加油车”为何如此猖獗?资料显示,2023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施行。《条例》明确,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成品油行业统筹规划,拟定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建设本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协调解决成品油监督管理的相关具体问题;市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依法实施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指导、检查成品油经营者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建立应急保供机制,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督和计量管理,依法查处成品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港区内、外成品油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使用活动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成品油管理,加强成品油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非法成品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组织开展监督管理活动。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海洋渔业、住房和建设、水务、城管和综合执法、气象、税务、海关、海事、海警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成品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然而在实际打击非法成品油的过程中,却时常面临源头打击难、调查取证难、联合打击难、常态化整治难等问题。究竟难在哪里?深圳报业集团记者将持续关注。
采写 |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高灵灵 龚俊杰 实习生 李思敏
编辑 | 张裕麟
审读 | 杨永坚
二审 | 潘韵琪
三审 | 王 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