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这项复杂的工作中,警察有着明确的角色定位——他们不得参与其中,特别是绝对不能参与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这是因为警察的职责和拆迁工作的性质有着本质区别,一旦警察介入强拆,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损害群众利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及公安部出台的相关文件里,都规定得清清楚楚:要是随意动用警力去参与强制拆迁,还造成了严重后果,那相关领导必须得承担责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是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能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群众权益不受侵犯。
警察的法定职责很明确,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不是去掺和具体的征地拆迁事务。拆迁工作有其专门的流程和规范,应该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来推进,警察插手其中,很容易越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在拆迁过程中,要是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比如房屋,或者他们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侵害,像遭遇了非法强拆,或者被断水断电等恶劣情况,被征收人第一时间就应该报警。这时候,警察接到报警后就有义务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制止那些侵害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必须履行。
要是遇到强拆,被征收人一定要立即报警。别管警察最后能不能成功阻止强拆,报警这个动作本身特别重要。一方面,这是在寻求即时的保护,说不定警察一到,强拆行为就能被制止,减少损失;另一方面,报警也是为后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固定证据,同时能通过警察的调查找到强拆的责任主体。
除了报警,被征收人还得注意保留证据。在强拆发生的时候,赶紧用手机或者相机对强拆过程进行拍照、录像,把现场的情况尽可能详细地记录下来。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的时候可有大用处。
要是警察出现了不出警、不作为等违法违纪的行为,被征收人也不用怕,他们有权向警察的上级机关、检察院等部门进行检举、控告,也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等确定了强拆主体之后,被征收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且要求国家给予相应的赔偿。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才是最公正、最有效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