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广州2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今天,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作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标志着广州在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征程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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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新闻发布会现场。彭勇/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翔介绍,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专门管辖涉外商事案件。管辖范围涵盖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及裁定的审查案件以及可以由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其他案件。

发布会上,《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3份配套文件发布,为优化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提升案件管辖效能、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提供了清晰指引。

其中,《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通”平台、涉外送达集成创新体系等特色工作机制纳入其中,彰显鲜明本地特色;明确外国国家豁免案件管辖规则,探索完善协议管辖与平行诉讼处理机制。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通过明确排他性管辖约定避免争议解决条款的不确定性,同时细化法律适用、送达方式等关键内容,帮助中外市场主体提前确定争议解决路径。

《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多法域优势,将港澳特邀调解员纳入委托调解体系,明确当事人可通过“授权见证通”完成在线授权委托,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新路径。

近5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96万件,跨越全球七大洲、150多个司法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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