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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2026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介绍,各地法院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全国法院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709件案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各地法院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做到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朝辉表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行政法规方式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自批复出台以来,各级法院依法否定大型企业以第三方支付为其付款前提的这一“背靠背”条款效力,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回款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