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宽雄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雄公司”)旗下的同安大厦,曾被“套路贷”团伙强行占有。本以为在该团伙覆灭并被判刑后,这所大厦会顺利回到公司手中,然而,由于刑事与民事诉讼相互交织,大厦的权益归属至今仍是个谜。
同安大厦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红花岭2号,登记项目名称为深圳市宽雄投资有限公司综合楼。原本平静的它,因钟美财设计的“套路贷”陷入风波。钟美财“套路贷”团伙已被司法判决认定犯罪事实,但钟美财本人潜逃境外。2021 年底,其配偶等四名骨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中多人因诈骗等罪名被判刑,两名骨干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并被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面对广东省高院的最终判决,宽雄公司看到了希望。判决书中明确,冻结该团伙旗下所有财产,返还给受害人。原来,早在几年前,宽雄公司陷入钟美财团伙的“套路贷”陷阱,在对方的威逼下,将办公大楼抵顶给了该团伙。不过,在 2022 粤 03 刑初 380 号判决书中,对同安大厦的归属并没有明确。虽然公诉机关在指控中指出,宽雄公司曾是同安大厦的拥有人,后来将大厦以 39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钟美财,并建议没收钟美财实际持有的该大厦。但法院经审查发现,大厦的转让协议等关键书面证据未能调取,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未到案证实转让事实,其他证人证言也只能证实相关合作事宜,无法证明大厦为钟美财实际持有。最终,法院依据“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不宜对同安大厦进行处理。
刑事案件中对同安大厦未作处理,宽雄公司转而提起民事诉讼。然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同安大厦案件涉嫌钟美财诈骗刑事犯罪,且刑事案件正在处理中。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中“先刑后民”的原则,为避免民事判决与刑事处理产生冲突,法院裁定驳回宽雄公司的民事诉讼,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这一裁定作出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于晓荷律师认为,此案件充分体现了刑民交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量刑的关键,法院因证据不足未对同安大厦作出处理,严格遵循了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保障了司法的严谨性。而在民事诉讼里,“先刑后民”原则的运用,旨在防止刑民判决冲突,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但宽雄公司权益长期悬而未决,也反映出当前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在效率与公正平衡方面存在不足。相关部门应进一步优化此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加强刑民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在保障程序合法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及时为当事人厘清权益归属。
【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