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一家纺织品厂因受托加工带有“迪士尼”“Disney”商标的床上用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7393元,同时没收侵权商品及相关标识一批。
不少企业尤其是代工型企业疑惑:“商标是委托方提供的,我只是加工干活,怎么也算侵权?” 今天,我们结合这起典型案例,拆解委托加工模式下的商标侵权风险,教企业如何避开知识产权“坑”。
▌案件详情
2025年9月2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迪士尼企业公司举报,对江苏省海门区某纺织品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标有“Disney”字样的四件套45套、迪士尼防伪吊牌172个、水洗标808个及外包装袋2000个,而该厂无法提供任何商标使用授权文件。
经调查,该厂注册于2018年6月22日,主要从事床上用品生产与批发。2025年8月,该厂接受南通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委托,加工使用“迪士尼”商标的三件套和四件套,委托方提供面料、标签及包装,该厂负责缝制、挂标和包装。截至案发,共加工侵权三件套427套、四件套493套,加工费合计7393元。
最终,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厂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考虑到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符合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及标识+罚款7393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该厂未及时办理经营地址变更登记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受托加工同样构成侵权
海门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厂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已经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任何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均属侵权。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品牌方和销售方,同样适用于生产加工环节。
企业常见误区:许多加工厂主认为“只负责加工,商标是客户提供的,应该由客户负责”。这种错误认识使小微企业成为侵权产业链中最容易被突破的环节。实际上,加工方生产了使用他人商标的产品,且未能提供合法授权证明,必须独立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委托方是否具有合法授权不影响对加工方侵权行为的认定。
▌知产小结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南通地区首次出现迪士尼商标侵权案。早在2020年,南通某公司出口的398套印有“MICKEY MOUSE device”标识的婴儿套装,就因侵犯迪士尼商标权被南通海关没收并罚款。两次案件均指向纺织品、母婴类商品,凸显此类行业商标侵权风险的高频性。
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需做好商标使用全流程风险防控!事前要向委托方索要商标注册证、使用许可协议等文件,明确授权细节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核查商标有效性,杜绝使用违规商标;事中在委托加工合同中约定委托方对商标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明确违约追偿条款以降低自身风险;事后留存好授权文件、合同等证据备查,定期自查商标使用情况并及时清理侵权商品及标识,同时规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避免行政违规与知识产权处罚叠加。
知识产权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必修课”。一旦触碰商标侵权红线,不仅会面临罚款、没收商品的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声誉,甚至导致经营停滞。只有尊重知识产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来源 | 中国市场监管报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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