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名,不仅是符号,更是边界与逻辑的浓缩。

《安全生产法》以“安全+生产”的独特命名方式出现,“生产经营”的概念如潮水般漫过边界,“生产经营性火灾”成为打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最后一锤,一场关于安全治理的话语重构与格局整合已然完成。

在这场变革中,《安全生产法》强势登场,而聚焦火灾防控的《消防法》却在法理衔接与实践适用中逐渐被淡忘,其背后是命名逻辑、社会基础与治理需求的三重合力。

一、命名的玄机:“属性+种差”的破圈先机

命名绝非随意为之,而是遵循“种差+属性”的通用范式,精准划定调整领域:交通安全聚焦“交通”场景下的安全保障,消防安全锚定“消防”范畴内的风险防控,核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亦如是,“安全”作为共性属性,始终后置以凸显领域特殊性。唯独《安全生产法》反其道而行,采用“安全+生产”的“属性+种差”结构,将“安全”置于核心前置位,以“生产”为后缀场景,看似是对生产活动安全的规范,实则暗藏“一览众小”的逻辑玄机。

这种命名逻辑,从根源上赋予《安全生产法》超越单一领域的普适性。“安全”作为上位属性,天然具备统领各类安全事项的名义正当性,而“生产”作为种差,本是限定其调整范围的边界,却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成为其开疆扩土的跳板。相较于其他专项安全法“领域限定+安全保障”的封闭逻辑,《安全生产法》“安全统领+生产延伸”的开放结构,为其突破行业壁垒、覆盖全社会安全治理奠定了语言基础,也为其后续吸纳消防安全等专项领域埋下伏笔。

二、市场的赋能:“生产经营”的全域扩张

《安全生产法》的破圈,利用了市场经济提供的社会基础。计划经济时代,“生产”仅局限于工厂、矿山等传统生产性企业,边界清晰、范围有限;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行为无处不在,生产与经营深度融合,从工业制造到商贸服务,从餐饮住宿到文化娱乐,几乎所有社会活动都可纳入“生产经营”范畴。

立法者敏锐捕捉到这一变化,将“生产”扩充为“生产经营”,使《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从传统生产性企业,一跃覆盖全社会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与个人。

这一概念扩容,让《安全生产法》从“行业法”升级为“全域法”,其监管触角延伸至经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是企业车间的机械操作,还是商场超市的日常运营,抑或是餐饮门店的用火用电,均被纳入“生产经营”的框架之下,接受《安全生产法》的统一规制。而消防安全所覆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恰好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核心场景,这为安全生产吸纳消防安全提供了现实可能。

三、火灾的衔接:“生产经营性火灾”的破障之举

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融合,最大障碍在于“火灾”这一特殊风险形态。火灾与传统生产安全事故在风险特征上差异显著:生产安全事故多源于设备故障、违章操作等显性风险,风险隐蔽性较弱,时空延续性集中,因果关系相对清晰;而火灾源于燃烧三要素的耦合,风险隐蔽于日常用电、用火、用气等行为中,蔓延速度快、时空跨度大,起火原因复杂多样,后果往往具有不可预期性,其防控与调查均需专业的消防技术与规范支撑。

若强行将火灾纳入传统生产安全事故范畴,既违背风险规律,也难以实现有效治理。而“生产经营性火灾”概念的出现,恰好破解了这一难题。这一概念将生产经营单位或场所内发生的火灾,从普通火灾中剥离出来,赋予其“生产安全事故”的属性,既保留了火灾的专业特征,又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的治理体系。自此,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防控,看似既要遵循《消防法》的专业规范,也要落实《安全生产法》的主体责任,实际已被纳入安全生产的框架治理;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消防救援机构认定火灾原因,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此趋势有望在2026明显出圈。

四、此消彼长:《消防法》被“淡忘”的现实困境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全域扩张与“生产经营性火灾”的制度衔接,《消防法》逐渐陷入被边缘化的困境。

从法理层面看,《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其“三管三必须”原则、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罚违法违规等制度设计,构建了全方位的安全治理体系,而《消防法》作为专项法,其规定相对原则,责任体系不够刚性,在实践中往往被《安全生产法》的综合规范所覆盖。

从实践层面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多以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为核心,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台账统一管理,消防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均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成部分;监管执法工作考核中,应急管理部门拉消防救援机构联动,以安全生产统筹消防监管,《消防法》的独立适用空间被大幅压缩。久而久之,《消防法》从火灾防控的核心依据,沦为安全生产框架下的专业补充,其存在感日渐式微。

结语

《安全生产法》的强势登场与《消防法》的边缘弱化,是现阶段安全治理体系的现实反应,是“安全+生产”的命名破圈,“生产经营”的全域扩张,“生产经营性火灾”的锤碎瓶颈,三者环环相扣,构建了当下“综合监管统领安全治理”的新格局。

我们需要警惕,《消防法》的边缘化,并非意味着消防安全需要被弱化,反而更加要求我们在新格局下加快管理模式的科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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