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六旬男子张先生突然离世,留下房产、200多万存款、十余支股票等巨额遗产。因无第一顺位继承人,两个姐姐本打算法定继承,不料大姐的儿子李炯意外翻出一份手写遗嘱,主张全部遗产归自己,而遗嘱中“外甥”写成“外孙”、名字也有错别字的细节,让二姐坚决反对,姐妹反目、对簿公堂。
张先生终身未婚无子女,父母早逝,在世亲人仅剩两位姐姐。他离世后,姐妹俩已做公证准备共同分割遗产,可李炯在整理舅舅遗物时,从抽屉里翻出了一份自书遗嘱。遗嘱明确写明,所有财产由“大外孙李烔”继承。李炯认为,舅舅无外孙,“大外孙”显然是“外甥”的笔误,名字“烔”也是“炯”的书写错误,这是舅舅的真实意愿。
但二姐对此坚决不认:遗嘱藏在普通抽屉,未与房产证、存折等重要文件放在一起,落款日期不合规矩,关键亲属称谓和名字还都写错,怎么能作数?她还提出,自己曾与弟弟有过诉讼纠纷,后期很少来往,弟弟若真要把遗产给外甥,没理由不告知自己,遗嘱疑点重重,坚持按法定继承分割。
协商无果后,李炯将事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遗嘱有效并继承全部遗产。法庭上,法院展开细致核查:张先生受教育程度不高,且沪语中“外甥”与“外孙”发音相近,出现表述偏差符合常理;张先生身边没有名字发音或字形相近的其他近亲属,结合亲属关系,“大外孙李烔”无疑指向李炯;同时,遗嘱落款时间与张先生名下房产登记时间能够对应,进一步印证了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最终法院判决:这份自书遗嘱虽有笔误,但并未影响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合法有效,张先生的全部遗产由李炯继承。
这起纠纷让人唏嘘,亲情在巨额遗产面前险些破裂。其实判断自书遗嘱有效与否,核心在于是否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因个别错别字就机械否定,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此案也给所有人提了醒:立遗嘱务必严谨规范,明确亲属关系、核对姓名信息,避免因笔误引发不必要的争端,让亲情在金钱面前失了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