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宝妈下车时竟把7个月大的儿子忘在列车上,乘务员发现后化身“临时妈妈”暖心照料,铁路公安紧急联动将婴儿送回。事件引发激烈争论:是粗心还是失职?是否涉嫌遗弃?法律如何界定?

一、事件回顾:宝妈“丢娃”惊魂,乘务员寒冬接力

“行李丢了能理解,这么小的孩子不得一直在手里抱着吗?能丢?”——这句网友质疑,揭开一桩令人揪心又暖心的春运事件。

江西的白女士带着7个月大的儿子乘火车回家过年。旅途劳累加上孩子哭闹,到站时她忙着拿行李、接电话,竟把躺在座位上的婴儿彻底忘了!直到出站打车才猛然惊醒:“宝宝呢?!”

而此时,列车已驶离站台。乘务员余欢丽在巡视时听到哭声,发现独自裹着薄毯的婴儿。她立刻用外套裹紧孩子,抱在怀里暖着,并联动车组冲奶粉、换尿布。铁路公安通过监控和购票信息火速联系上白女士,两小时后,孩子终于平安回到妈妈怀中。

二、网友吵翻:是粗心大意,还是不负责任?

事件曝光后,评论区迅速分化:

· 质疑派:“7个月婴儿不是物件,走路都得抱着,怎么能忘?”“是否涉嫌故意遗弃?”

· 共情派:“当妈都有迷糊时刻,我有次差点把孩子锁车里,她肯定后悔死了。”“家人曾把孩子忘在病房,被骂了好多年!”

· 理性派:“粗心可理解,但孩子安危是第一责任。必须警醒,幸好遇到尽责乘务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三、法律分析:是否构成“遗弃罪”?

从法律视角看,此事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遗弃”的意图。

· 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指对年老、年幼、患病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 本案中,白女士下车后慌忙报警、情绪崩溃,可见她并非“拒绝扶养”,而是因疲惫、忙乱导致的疏忽大意。且孩子被迅速寻回,未造成实质伤害,情节尚不构成“恶劣”。

· 但请注意:若因严重疏忽导致幼儿处于危险境地(如冬季独自在车厢),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面临民事追责。父母作为监护人,在任何场合都应对幼儿履行全程看护义务,疏忽不是免责理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结论:责任与温度并存,守护孩子是底线

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两个侧面:

一是监护责任不容丝毫松懈。带婴幼儿出行,家长应提前规划、减少杂扰,时刻把孩子安全放在首位。社会舆论的批评并非苛责,而是对生命负责的提醒。

二是职业精神闪耀人性之光。乘务员余欢丽和车组没有把孩子当作“失物”处理,而是第一时间用体温和拥抱担当起“临时妈妈”。她们的行动诠释了:职业的真正意义,是守护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生命。

网友讨论点:

1. 你认为“忘孩子”是能理解的疏忽,还是不可原谅的失职?

2. 如果类似事件发生,监护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3. 生活中还有哪些容易被忽略的“育儿安全盲区”?

本文依据央视新闻、中国铁路官方信息及刑法相关条款综编。提醒:春运期间出行繁忙,家长请务必“先数人,再拿行李”,谨防疏忽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