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全省推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以来,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稳慎推进,推进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第三支点”,助力待遇水平提升,成效明显。截至2025年底,全省开展城乡居保集体补助的村(社区)数量达到138个、补助金额190.79万元、惠及参保人员11872名,分别是2023年的69倍、10.4倍和9.6倍,并实现市州全覆盖,襄阳市、十堰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实现县全覆盖,孝昌县实现乡镇全覆盖,随县长岗镇实现村全覆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居民参保缴费典型案例

1.尧治河村发挥集体经济强劲优势,通过“高力度、梯度化、广覆盖、强兜底”补助,让村民实实在在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养老红利。

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在村书记孙开林同志带领下,‌2024年村工农业总产值达‌45亿元‌,集体纯收入‌2.8亿元。保康县人社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税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强化政策宣传,指导尧治河村采用“挂钩补+兜底补+奖励补”的方式,对未违反村规民约且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村民给予补助,其中:对村民参加城乡居保且缴费标准在2000元以下的按缴费金额的50%予以补助、在2000元以上的按1000元定额予以补助;对“四类困难”群体缴费标准在1000元以下的按500元标准予以补助、在1000元以上的与其他村民享受同等额度补助;对获得国家、省、市、县、镇、村级荣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再给予800元至100元的奖励补助。2025年,全村共补助参保村民108人、88900元,其中补助城乡居保参保村民94人、74900元,人均补贴金额达到796.8元。

2.黄家台村注重将集体补助与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挂钩,运用多缴多补、荣誉奖励等激励补助方式,实现“社保补助与基层治理”双向促进。

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黄家台村磷矿、硫铁矿资源丰富,近三年村集体年收入稳定在300万元。夷陵区人社局联合农业农村、镇政府,构建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指导黄家台村采取“挂钩补+奖励补”的方式,对缴纳年度城乡居保费的本村村民,按个人缴费档次分别给予100元至600元补助,档次越高补助越高;对获得国家、省、市、区、镇等荣誉的村民分别再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补助。2025年,全村共为225人补助10.82万元,推进城乡居保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464.6元,较全区人均缴费水平高出50%以上。

3.白杨村创新补助方式,开出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第一单”,既盘活集体经济存量资产,又增强村民获得感幸福感。

黄石市阳新县城东管理区白杨村,集体经济收益稳步增长,2023年至2025年分别达280万元、300万元、320万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将集体补助试点纳入全县民生实事,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创新“村民缴费、统一登记、集中公示、统一补助”的四步工作法,指导该村开出全省城乡居保集体补助“第一单”,采用“普惠补+兜底补+奖励补”的方式,对普通参保居民每人补助200元、对“四类”困难群体每人补助300元、对烈军属及做出特殊贡献村民的直系亲属每人补助600元、对取得各级荣誉的村民再按荣誉等次叠加6档差异化补助。2023年至2025年先后补助531人10.86万元、302人7.02万元、324名7.27万元。

4.太阳坡村提高站位、主动谋划,克服集体经济薄弱困难,落实集体补助政策,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十堰市郧阳区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太阳坡村,2015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扶贫村,全村依托当地特色,以种植腊梅、中药材为主导产业,每年可创收10万元。该村并未因当地集体经济薄弱而退缩,率先申报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在郧阳区人社局等部门指导下,采用“普惠补”的方式,对当年缴纳城乡居保费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每人100元的补助。2025年全村共为90名参保村民补助9000元。

5.来龙村切实将集体经济发展红利转化为村民养老保障的真金白银,带动全村参保缴费积极性显著提升。

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依靠村集体经济土地发包出租,在村书记胡为义同志带领下,2021年至2023年村集体年收入分别为60万元、67万元和87万元,村集体经济积累4000万元。在区、镇、村三级联动与人社、财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同推动下,来龙村集体补助采取“普惠补”的方式,对已纳入村股份制改革范围、按时缴纳当年度城乡居保费的村民137人,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集体补助。通过补助激励,村民参保缴费积极性显著提升,2025年全村参加城乡居保人均缴费额达到1560元,其中选择200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34人,占参加居保人数的17.2%。

6.红莲村将集体经济收益变为村民“养老钱”,构建起“集体助力、群众受益、社保提质”的良好格局。

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红莲村以资源开发、资产租赁为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2022年、2024年集体经济收益逐年提升,分别达11.09万元、13.42万元、14.34万元。华容区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方案制定、资金划转、政策宣传等环节的难点问题,指导红莲村采取“普惠补”的方式,对当年缴纳城乡居保费的居民每人补助200元。2025年共为287人补助5.74万元,并带动全村参保率提升,2025年城乡居保参保率达到99.93%。

7.孝昌县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实现县域集体补助乡镇全覆盖。

孝感市孝昌县下辖花园镇、周巷镇、季店乡等14个乡镇,集体经济主要以物业租赁、农贸市场摊位租赁、种植苗木为主要收入来源。2023年至2025年集体经济收入分别达到315万元、326万元和335万元。孝昌县人社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将集体补助纳入县级重点改革项目,构建人社、税务、财政、农业农村、乡镇五方协同机制,实行“政策制定、补助核算、资金流转、矛盾化解”全链条工作模式,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集体补助工作,其中,季店乡光明村、小河镇河山村等13个村采取“兜底补”的方式,对“四类”困难群体补助100元;花园镇冯山社区采取“挂钩补”的方式,对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档次分别给予100元至300元补助。2024、2025年全县共为1157人补助14.7万元,并带动20%以上居民选择中高档缴费。

8.十月社区建立实施“村级固定补助+小组灵活追加”的集体补助双轨机制,促进村民人均缴费实现增长。

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十月社区,固定资产租金收入为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近三年收入稳定在1140万元至1270万元。浠水县人社局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效,指导社区采取“普惠补”的方式,对参加城乡居保当年缴费的居民补助100元,并鼓励经济条件好的村小组进行追加补助,2024年、2025年共为945名参保居民补助14万元,2025年部分村小组为179人追加补助至300元,并带动社区居民城乡居保人均缴费达到1197.79元,较开展试点前增长221.38元,增幅达到22.7%。

9.长岗镇推动集体补助工作从“点上突破”到“面上协同”,实现集体补助镇域全覆盖。

随州市随县长岗镇,下辖喻家湾村、庹家村、洪山坪村、熊氏祠村、珍珠泉村、黄木淌村、东庄畈村、大洪山村、绿水村等9个行政村,2023年至2025年集体经济收入分别达到164.67万元、181.39万元、197.8万元。随县人社局主动谋划、加强调度,编制《村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流程图》,为各村提供直观易懂的“操作指南”,指导长岗镇采取“兜底补+奖励补”的方式,对“四类”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再补助100元,对现役军人家属、在校大学生父母等群体补助100元,推动集体福利从单纯的“济困”向“奖优”与“引导”延伸。2025年,长岗镇成为湖北省首个集体补助镇域全覆盖的乡镇,共为217名村民补助2.19万元。

10.花椒园村创新“养老补助”与“文明积分”绑定模式,形成养老保障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

恩施州建始县龙坪乡花椒园村,近三年通过土地出租以及平菇、烟叶、药材、蔬菜等产业,集体经济年均收益达13.61万元。建始县人社局积极争取组织部门及乡镇党委支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送政策入村”活动,指导花椒园村采用“特定补+挂钩补”的方式,对次年年满60周岁的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补助,将文明积分情况与城乡居保缴费档次结合起来,每25分兑换10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同时设置负面清单,对补助对象家庭成员五年内存在违反社会治安、违法违纪、越级上访等情形的,取消补助资格。2025年,全村共为16名参保村民补助3400元。(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翀 通讯员 楚仁轩)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