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云南”2月3日消息,云南法治报纪检监察周刊发布《云纪时评:市长开会批落马副市长次日自己被查让我们想到了什么?》。以下为全文:
《中国新闻周刊》消息,1月26日,某市市长李某在会上通报该市副市长吴某某被查,次日李某任上落马。1月27日,这位市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某被查六天前(1月21日),该市副市长吴某某任上落马。
这位市长主持召开的这次会议指出,对吴某某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有力体现,充分彰显了省委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强调全市政府系统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市长开会批落马副市长,次日自己被查。这事看起来有些讽刺,更有些滑稽,但事实就是如此。现在,李某和早先他几天落马的那位副市长,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消息都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至于违了什么纪犯了什么法,我们不可随意猜测。就这件事本身来说,有两个方面值得说说。
首先,这位市长是个“两面人”。在川剧舞台上,“变脸”是一门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演员通过瞬息变化的脸谱,展现角色内心的波澜壮阔,这是技艺的精妙、艺术的升华。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人擅长“变脸”,不过他们的“变脸”并非艺术,而是人品的堕落,表里不一的体现。一些腐败分子就是妥妥的“两面人”,不仅热衷于“变脸”,而且还是“变脸”的高手。平时隐藏很深,直到东窗事发,才让人大吃一惊。可见,这些“两面人”表演的技艺一点不比“变脸”的艺人差。
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我们从中看到了“两面人”“翻烧饼”“灯下黑”等生动的比喻。这也充分说明,当前腐败存在隐蔽性强、顽固性突出等深层次问题。与过去查处的办事直接收钱的传统腐败案件相比,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往往潜藏于权力运行的日常环节与细微之处,识别难度更大、危害更深远,是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整治的重点。
如何准确把握和认定“两面人”?主要有两点:一是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将对党忠诚老实作为衡量标准,准确把握和认定“两面人”行为,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面、更析其里,看政治忠诚,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担当,看政治能力,看政治自律,具体而言就是对党是否忠诚老实。二是准确把握“两面人”行为的性质特征,即在政治上具有较为突出的对比性、欺骗性和危害性。从行为结构上看,“两面人”行为是一种组合型、对比式的行为,都是由表面的表态行为和内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构成,其主要特征是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比如,在理想信念方面,表面上高谈马克思主义,背地里却一心向往西方自由主义;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口头上坚决拥护,行动上却阳奉阴违;在廉洁自律方面,台上高喊“清正廉洁”,私下却利欲熏心、腐化堕落,等等。
对照以上这些认定表现和行为,李某可谓是个地地道道的“两面人”。从工作履历来看,李某有多次“一把手”的任职经历,相信在这些重要岗位上,他讲清正廉洁、反对腐败的话一定不少。然而,他在台上对别人讲的话与自己私下干的事大相径庭,说一套做一套、言行完全不一,是典型的“两面人”。
说完李某的“两面人”,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他在批落马副市长的时候,警钟已经在耳边声声响起了,他怎么还在“装睡”,没有选择主动投案,争取组织挽救,获得从宽处理?说到这一点,肯定跟他长期做“两面人”有关。“两面人”往往自欺欺人,侥幸地认为,只要自己“表演”得好、伪装得好、隐藏得深,组织就难以发现,也许会蒙混过关。李某的迅速落马,说明“两面人”抱的侥幸心理完全是掩耳盗铃,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面对组织的火眼金睛,如果你干了违纪违法的事情,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受到纪法惩罚,那是躲不掉逃不脱的,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主动投案”已成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高频词。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在惩治震慑高压态势和政策感召下,选择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如果你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情,选择“主动投案”,这何尝不是自省自警自我挽救?主动投案不是“试探虚实”的筹码,而是“自我救赎”的机会。主动交代是知错能改的正确态度,也是争取组织宽大处理的明智之举!
主动投案是指党员、监察对象或涉案人员,在其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尚未被纪检监察部门掌握,或虽被掌握,但尚未接受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投案的行为。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悔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可认定为自动投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被调查人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监察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被调查人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监察机关的询问、讯问或者尚未采取留置措施之前,主动到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接受调查。被调查人犯罪后逃到异地,又向异地的监察机关投案的,以及被调查人因患病、身受重伤,委托他人先行代为投案的,也属于自动投案。有的被调查人在投案的途中被捕获,只要查证属实的,也属于投案。有的被调查人投案并非完全出于自己主动,而是经亲友劝告,由亲友送去投案,对于这些情形也应认定为投案。但被调查人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相关纪法明确了对主动投案的从轻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条规定: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可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与处理程序,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部署:“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市长批落马副市长次日自己也被查,既是一条新闻,更是一记沉重的警钟,那些还在装睡的人,应该醒醒了!
(来源:政事儿)

